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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媒指中央擬任命臨時特首 林卓廷:違基本法絕不可能

星島日報

更新於 2019年10月23日07:25 • 發布於 2019年10月23日06:47
林卓廷回應指,《基本法》就特首署任安排和出缺後如何產生新特首有明確規定。 資料圖片

英國《金融時報》今日引述消息人士稱,中央政府擬撤換林鄭月娥,再任命臨時(interim)行政長官,完成其餘下任期。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回應指,《基本法》就特首署任安排和出缺後如何產生新特首有明確規定,特首出缺須於半年內補選,認為絕不可能出現「臨時特首」做到2022年。
林卓廷表示,根據《基本法》規定,特首缺位時,應在6個月內按第45條的規定產生新的特首,故不存在「任委」臨時特首任期至2022年的規定,他對有關報道表示震驚,質疑有關安排嚴重違反《基本法》的補選規定。
他又指,若特首林鄭月娥辭職,根據《基本法》第53條列明:「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短期不能履行職務時,由政務司司長、財政司司長、律政司司長依次臨時代理其職務。 」
他質疑報道中的消息人士忽略「補選憲制安排」,是不想出現特首補選。他指,一旦補選,在當前政治局勢下,會出現一場更大的政治動員,候選人免不了要就當前政治局勢作總辯論,並回應五大訴求和普選等重要議題,認為非北京樂見。
林卓廷認為,一旦要補選,中央政府不能夠繞過《基本法》不作補選,而對特首的替代人選一錘定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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