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行政長官賀一誠頒布批示,自本周四(20日)凌晨零時起,入境本澳前14天去過內地的外僱,需在澳門衛生局指定位於珠海的地點醫學觀察14天,取得珠海衛生部門發出無感染新型冠狀病毒醫生證明書後,才可入境;無法取得醫生證明書及無法返回始發地的外僱,需按衛生局要求在澳門指定地點醫學觀察,並自行負擔相關費用。
澳門衛生局局長李展潤表示,當局會與珠海衛健委緊密溝通,互相認可相關的醫學觀察證明,市民或外僱在指定地點作14天醫學觀察後,證明無感染新冠肺炎方可離境或入境。
此外,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表示,必要時會要求內地返澳的澳門居民在家中作14天醫學觀察。她強調,現時澳門處於疫情嚴峻時期,作為負責任政府,會以全體居民生命安全為優先,採取必要措施。她又稱,雖然現時訪澳的內地遊客較少,政府仍會根據疫情發展採取相應的管理措施。
澳門特區政府公共部門本周四(17日)起陸續恢復基本服務,將透過政府入口網站公布有關信息。(da/u)~
阿思達克財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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