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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湯家驊稱煽動意圖罪行門檻高 不認為報章謾罵會陷法網

香港電台

發布於 2020年03月27日01:37

中西區區議會主席、民主黨區議員鄭麗琼涉嫌干犯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被警方拘捕。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在本台節目《千禧年代》表示,有關條例門檻相當高,需要律政司書面同意才可以提出檢控,一個證人的證供不能入罪,需要其他證供佐證,包括人證、物證、環境證供才可入罪。如果有關行為是要指出政府錯誤、跟法律程序去更改特區制度,或目的是消除民間仇恨,皆不可以起訴。

湯家驊解釋,入罪條件是不可以引起對香港居民之間的不滿或叛離、或引起民間的惡感或敵意,或鼓吹他人使用暴力、或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的命令。律政司需要最低限度證明,有關行為對社會的傷害大於個人自由的損失,才可以發出書面同意,否則可能受司法覆核的挑戰。他不認為,在報章謾罵或批評政府便會陷入法網。

他說,法律要求有關行為是要煽動不同階層市民之間的仇恨,如果針對一個人,但背後意圖是整個階層及政府,那一個人便屬於一個階層的代表,有可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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