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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台誤報警員被鉗斷手指 工會稱由新聞總監下令撰寫 去信要求管理層交代

Stand News 立場新聞

更新於 2019年07月17日09:10 • 發布於 2019年07月17日08:11

7 月 14 日沙田警民衝突,包括《香港電台》等傳媒一度引述警方報道,有警員「被鉗夾斷手指」,其後刪走相關內容;港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今日去信管理層,引述新聞部人員指,是新聞總監黃金鳳明確指示,報道不需寫「消息指」,而是直接描述「有警員被咬斷及鉗斷手指」,要求管理層交代從何得悉警方消息來源、有否求證,為何要妄下判斷,以及日後同類情況如何處理,「以免成為傳播失實消息的幫兇」。

《立場新聞》聯絡港台新聞總監黃金鳳,她表示由港台機構傳訊發言人伍曼儀統一回應。伍曼儀期後發出廣播處長梁家榮回覆,指已向新聞部總監了解過,新聞部同事一直以專業求真態度處理報道,透過不同途徑求證消息,但由於傳媒操守,新聞消息來源不會公開,而由於新聞事態不斷發展,新聞部獲得最新資訊後,已適時更新修正。

港台工會指,沙田警民衝突後,港台在凌晨一點半新聞簡報,報道「警方話,有十一名警員受傷,其中一人被咬斷手指,另一人 … 被鉗夾斷手指」,兩點及兩點半新聞簡報亦重複讀出。而根據《傳真社》報道,港台、信報、星島、經濟、成報、大公報等傳媒,都曾引述警方或直接描述有示威者用鉗夾斷警員手指,但《傳真社》調查發現,被指鉗斷警員手指的工具,事實上是示威者從警員手上搶去的警棍,而警員手指事後完好無缺。

港台工會指,翻查港台網上錄音,指警員被鉗斷手指的不實內容已刪走,但網上新聞文字版截圖已廣泛流傳,損害港台新聞公信力,工會亦接獲公眾書面投訴,指責港台「在未有確鑿證據下,報道失實訊息,嚴重誤導公眾,違反客觀標準,間接製造混亂與恐慌資訊」。

港台工會經了解得悉,事發當晚新聞部總監黃金鳳明確指示,報道標題不需要寫「消息指」,而是用直接描述的方式「有警員被咬斷及鉗斷手指」,要求管理層交代是誰得悉警方消息來源、有否求證,並解釋為何標題不使用「消息指」,而是用直接描述的方式妄下判斷,要求前線執行;未來若有同類情況應如何處理,以免成為傳播失實消息的幫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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