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本月中去信香港電台投訴,轟港台節目《頭條新聞》抹黑警隊,港台顧問委員會日前去信港台,要求解釋事件。港台昨日(25 日)回信,強調港台有履行《香港電台約章》訂明的公共目的及使命,並指《頭條新聞》屬於諷刺時弊節目(satirical show),認為任何理性的人,都不太可能視之為嚴肅新聞。
港台顧問委員會(顧委會)日前去信,並要求就事件解釋。港台昨日回信,信中稱港台欣賞(appreciated)所有政府部門、包括警隊在抗疫期間的付出,不過重申《頭條新聞》自 1989 年啟播以來,一直被公眾視為非新聞類作品(a non-news genre),指出《頭條新聞》是諷刺時弊節目(satirical show),認為任何理性的人(reasonable persons)都不大可能(quite unlikely)視之為嚴肅新聞。
信中又強調,港台一直以來有履行《香港電台約章》中訂明的公共目的以及使命,包括提供準確而持平的新聞報道、資訊、觀點及分析。
港台顧問委員會主席陳建強表示,回信由助理廣播處長(電視及機構業務)區麗雅代行,而非梁家榮親自回應,又指港台在信中只提及已履行準確持平的編輯方針,但未有解釋如何達到,顧委會將再作商討並跟進事件
警方本月 16 日去信港台,指 14 日播出的一集《頭條新聞》提供錯誤訊息,以嘲諷形式抹黑警隊於抗疫期間的工作,對此表示極度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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