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稱「畫家」的潘浩超(前名為潘運瑭),因涉在 6 月 21 日 參與包圍警察總部,一共被控 7 項襲警、1 項刑事毀壞,及 1 項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他自 7 月 2 日被捕一直不獲保釋,還押至今。他今早再向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申請保釋覆核,但法官彭寶琴認為他有機會潛逃,拒絕其保釋申請。
被告潘浩超(31歲)今早由懲教署職員押解上庭,他在沒有律師代表下,向法官解釋自己的綜援被終止,希望法庭批准他保釋,以再作申請援助。但彭寶琴法官認為他有機會棄保潛逃,或干犯其他罪行,拒絕他保釋。潘浩超須繼續還押。
潘浩超被控於 6.21 包圍警總期間,在灣仔警察總部外襲擊警員、損毀警總的外牆和扶手電梯、用粗口罵警員,呼籲其他示威者提供雞蛋給他掟警員等。法庭早前批准將案件押後至本月 25 日再訊,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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