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新聞

浸大學生會長方仲賢 FB 撰文致歉 絕不認為民進黨借香港議題食「人血饅頭」

Stand News 立場新聞

更新於 2019年12月10日11:29 • 發布於 2019年12月10日09:30

【19:15 更新,加入蔡英文及韓國瑜回應】

 

由香港多間大學學生會組成的「香港大專學界國際事務代表團」上週二(3 日)造訪台灣,跟政黨「時代力量」召開記者會,要求台灣政府盡快將「難民法」作為優先法案,或是啟動《港澳條例》第 18 條修法,但總統蔡英文回應說,台灣現階段不需要「難民法」,有《港澳條例》即可。

到了週日(8 日)凌晨,有份參與代表團的浸大學生會長方仲賢在個人 Facebook 發文,表示要求立法或修法,是希望台灣當局明確指引支援香港受政治迫害人士,如未能做到,難免讓人聯想到民進黨在將要舉行的大選當中,以香港人的鮮血換取選票。

方仲賢言論一出,即引起港、台兩地人士議論,認為他不了解台灣政局,亦質疑他認為台灣的協助是應份。方仲賢今日下午在 Facebook 發文,承認言論引起風波,並就此澄清和致歉。總統蔡英文今日也表示,「我不覺得是我們利用香港人來進行選舉」,並重申支持香港人走上街頭爭取民主。

 

方仲賢強調他「絕不認為」民進黨食香港抗爭者「人血饅頭」。他澄清,原文是希望民進黨在支持香港抗爭運動的前題下,「可考慮透過」立法和行政手段提供「具法律條文保障之援助」,否則有可能被政敵針對和攻擊。

但方仲賢承認,雖然他不是批評指控民進黨,利用香港反送中運動助選,但用字措詞需要改善,對誤會深感抱歉。

方仲賢又指,他不認為台灣人援助香港民主運動抗爭是理所當然,他對台灣人關注香港反送中運動一直心存感激,原文形容台灣救援港人是「義務」,「實屬不當」。他又表示自己錯判政治形勢,「被有心人利用原文作炒作、借原文用字遣詞的失誤而扭曲本人意思、借題發揮並意圖影響台灣大選」,對此鄭重致歉。

曾言台灣人援助港人屬「必要義務」

回顧方仲賢在週日凌晨的言論,他當時說「反抗極權就係要旗幟鮮明」,要求台灣立「難民法」,希望台灣有明確機制和渠道支援受政政治迫害的香港人,否則香港人到台灣會「求助無門」。他又提到「台灣點解要幫香港」,除了人權問題,還有「今日香港,明日台灣」。而面對中共威脅,「台灣人救援香港人係必要之義務同戰略方針」,否則香港「淪陷」後,台灣就會在華人自由社會中被孤立。

方仲賢當時又指,台灣政府低調處理港人求助,可以免除行政立法繁複以及迴避的言論,但在大選時刻,如果民進黨「只口講支持」港人抗爭而又缺乏具體條文,「難免令人聯想到民進黨有只想用香港人嘅鮮血黎換取台灣人嘅選票之嫌」,「我哋香港人只係希望要台灣政府一個明確嘅承諾咁簡單而已」。

 

方仲賢發表言論之後,台灣陸委會昨晚回應說,對於方仲賢的發言表示遺憾,台灣政府不會利用香港局勢變化謀取政治利益,盼各方能正確理解。

另外,方仲賢的言論也觸怒了一些台灣網民,認為方仲賢不應該當台灣的協助是義務,「講的好像台灣人欠你很多一樣」,「不要把別人的幫助當作理所當然」。另外,亦有一些立場較為親中的網民認為,方仲賢的不滿側面反映了民進黨不可靠,「你們現在才了解民進黨及蔡英文,太晚了」,「騙選票 被發現了」,「現在才知道,虧你讀到大學了」。

總統選舉候選人,國民黨的韓國瑜就認為,蔡英文「口口聲聲說支持香港,卻把香港當成換取選票的工具」。

 

難民法只適用「外國人或無國籍人」   涵蓋香港或觸動大陸神經

關於訂立「難民法」,台灣內政部早在 2005 年已經將《難民法草案》送交立法院,但未獲通過。到了 2016 年 7 月 14 日,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和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舉行第二次聯席會議,主席黃昭順表示繼續審議《難民法草案》,但自該次之後,《難民法草案》就再未被排程二讀、三讀。如果草案在 2020 年 1 月底任期屆滿前都未被完成三讀,按照立法院規定,法案將要推倒重來。

回顧《難民法草案》內容,第 3 條內容訂明,「外國人或無國籍人,因戰爭或大規模自然災害被迫離開其原國籍國或原居住國,致不能在該國生活或受該國保護者,得向我國申請難民認定。」

而根據《中華民國憲法》,中華民國的領土包括了統稱「臺澎金馬」的「自由地區」,以及「大陸地區」,而香港和澳門同樣是中華民國的領土,故此《難民法草案》條文原本就不適用於香港和澳門居民。

定義過寬或成大陸滲透窗口

已經從香港移居到台灣生活的政治評論人鄭立,在今年 9 月初亦在台灣討論區「ptt」撰文,講述《難民法》的立法問題。他當時指《難民法》如果包括了香港人,就會讓香港成為中國大陸滲透台灣的其中一個方法,「如果臺灣願意收容香港人,那麼中國就可以直接利用香港作為橋樑」。鄭立認為,《難民法》就如在台灣的法例的鎖開一個洞,如果鑽太大就會變成「國家安全問題」,甚至令台灣滅亡,「這樣香港人來臺灣當難民也是沒有意義」。

台灣內政部在 9 月表示,根據台灣現時支援港人的《港澳條例》第 18 條,「對於因政治因素而致安全及自由受有緊急危害之香港或澳門居民,得提供必要之援助。」現行已有相關法律機制且運作良好,若有尋求庇護的個案,政府會以個案方式處理,參酌國際慣例、人權兩公約及國內相關法律規範等層面,整體考量後,給予當事人適度協助。

守護言論與新聞自由。立場新聞,寸步不退。
每月贊助支持立場新聞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