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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日報A1:僭建房無廁 怎家居隔離

on.cc 東網

更新於 2020年02月16日16:00 • 發布於 2020年02月16日16:00 • on.cc 東網
偉晴閣二樓平台最邊緣的單位(紅框示)有兩女住戶在家居接受隔離。(朱先儒攝)
偉晴閣二樓平台最邊緣的單位(紅框示)有兩女住戶在家居接受隔離。(朱先儒攝)
家居檢疫隔離者被指如常步出家門晾衣服。
家居檢疫隔離者被指如常步出家門晾衣服。
警方前日到偉晴閣調查「逃疫監」事件。(劉子文攝)
警方前日到偉晴閣調查「逃疫監」事件。(劉子文攝)
業主立案法團主席陳先生痛斥衞生署處理手法不能接受。
業主立案法團主席陳先生痛斥衞生署處理手法不能接受。

政府為應對新冠肺炎實施強制家居隔離措施漏洞處處,隱形患者如「流動炸彈」在社區播毒!佐敦偉晴閣街坊驚爆,兩名正接受家居隔離女住戶,疑因家居屬僭建,無洗手間而需到同廈商場如廁,又曾自出自入落樓取物件,住戶擔心該類行為威脅公眾衞生,曾致電衞生署投訴,竟獲回覆相關做法無問題。有議員批評政府「漏招」,忽略隔離者居所是否適合隔離的考慮,令措施形同虛設,促請政府應要求隔離者申報家居環境,如不適合則盡早送往隔離營以填補漏洞。

新冠肺炎愈趨嚴重,本港現正實施從內地返港需家居強制隔離檢疫十四天政策,惟強制檢疫措施單靠隔離者自律,成效備受質疑,更時常發生「逃疫監」事件。佐敦偉晴街偉晴閣居於B座二樓平台的兩名中年女士,本月十二日由內地返港,需要接受十四日家居隔離,但其居所屬於二樓商場對出平台一僭建單位,疑室內無洗手間,住客需到商場使用公眾廁所。

警方發言人表示,警方前日(15日)接獲報案,指佐敦偉晴街兩名女住戶在接受自我隔離期間離開住所。警員接報到場,並按相關部門要求向該兩名女子發出口頭警告,她們其後已自行返回住所。衞生署表示人員已聯絡有關受檢疫人士,得悉沒有相關需要。衞署沒有說明是甚麼需要。

有大廈保安在該兩女士接受強制隔離的第二日,即發現其中一人曾走出住所,使用商場公廁,並將洗好的衣服晾在其家門對出的公眾走廊上;至本月十五日,其他住戶再次發現接受隔離的另一女士再「逃疫監」,乘搭電梯經大廈大堂落樓,在大廈門外接收友人物品後再折返,自由出入無王管。

記者到上址視察,偉晴閣一樓及二樓為商場,每層約四十多個商戶,共四個公眾洗手間,男女廁各兩個,分布在A、B兩座,涉事單位位於B座商場二樓的僭建單位。昨日所見,涉事單位走廊外晾滿衣服,門外亦擺滿鞋及雨傘等雜物,從該單位前往商場公廁只花不足一分鐘路程,該公廁更只有無蓋踎廁,沖水時水花四濺,衞生情況堪憂。

居住在涉事單位樓上的張太大感憂慮,已不敢開窗,擔心飛沫傳播病毒。偉晴閣業主立案法團主席陳先生亦擔心,該等要隔離的女士行為會損害大廈公眾衞生。他曾多次向衞生署投訴,並報警求助,但她們照樣我行我素。有衞生署職員在他投訴時竟回覆稱,若隔離者家中沒有廁所,使用公眾廁所的做法沒有問題,又稱隔離者亦可選擇家中擺放膠桶盛載排泄物,膠桶則交由朋友處理。

陳先生痛斥衞生署處理手法不能接受,連日來均無衞生署人員上門檢查,隔離人士申報地址是否屬實,或是否適合,衞生署都照單全收,陳批評家居隔離令只是門面工夫,形同虛設。

政府單靠隔離者自律的強制隔離措施存有漏洞,議員葛珮帆批評,忽略隔離者居所是否適合隔離的問題,「如果係共用廁所、共用廚房嘅劏房戶,你叫佢點自我家居隔離?」她建議政府應在要求隔離者申報住址時加多一項,申報家居環境是否適合作隔離,如不適合則盡早送往隔離營強制隔離,以填補漏洞,源頭阻隔病毒散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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