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刊憲,酒吧業明日下午6時起,停業14日。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行使《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 》所賦權力,主要用作售賣或供應酒類處所,一般稱為酒吧...
政府刊憲,酒吧業明日下午6時起,停業14日。(港台圖片)政府刊憲,酒吧業明日下午6時起,停業14日。食物及衞生局局長行使《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 》所賦權力,主要用作售賣或供應酒類處所,一般稱為酒吧或酒館必須關閉。 另外,主要用作售賣或供應酒類的餐飲業務處所,亦必須關閉。至於用作售賣或供應令人醺醉酒類的會址範圍,也必須關閉。明日下午6時起生效,為期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