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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申請《禁蒙面法》繼續有效 高院押後裁決

Stand News 立場新聞

更新於 2019年11月21日12:08 • 發布於 2019年11月21日12:00

高等法院周一(18日)裁定政府動用《緊急法》訂立《禁蒙面規例》違憲,案件今於高等法院再次開庭,律政司一方指將會就裁決上訴,而香港現正經歷黑暗時期,公眾安全受到危害,如法庭即時宣佈禁蒙面法無效,或會向公眾發出錯誤信息,無意中鼓勵更多人蒙面參與暴力示威活動,故申請法庭暫緩裁決或頒令指《禁蒙面法》繼續有效,直至法庭有進一步裁決。民主派一方則反對指如條例繼續有效,或會令更多人被非法拘捕及扣查,人權受到侵害。高院兩位法官林浩雲及周家明聽取雙方陳詞後押後裁決,但表示會盡快頒佈裁決。

代表政府一方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又強調《禁蒙面法》有助減少蒙面參與集會的人數,從而減少對核心暴力示威者的支持,並指香港現時情況極之特殊,暴力示威活動例如縱火及使用汽油彈等隨處可見,市民生命及財產安全受到危害,法庭有責任作出保護,並指如果申請方上訴成功,市民有違法風險,而該風險應由法庭提醒市民,而非警方。余又指現時已有70歲老人遭蒙面人士以磚頭擊中死亡,及有人遭蒙面者以易燃液體縱火燒傷,並於庭上激動質問指「我哋係咪要對香港現時的公眾危害視而不見?」

代表24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的資深大律師李志喜則反對律政司申請指,法庭已裁定禁蒙面法違憲,如果警方仍繼續執法,市民將有機會非法被捕及拘留,人權受到侵害,且政府一方表示將會上訴,但至今仍沒有向法庭提供上訴通知書,亦沒有提供實質數據顯示《禁蒙面法》可減少蒙面參與集會的人數,相反,警方於法庭裁決後提供數據,表示10月起,單純涉及違反《禁蒙面法》的案件只有3宗,且當中只有1宗案件遭警方落案起訴,顯示相關條例並無助阻嚇犯法。而代表梁國雄的資深大律師潘熙則指,除非在法律層面出現真空的情況,法庭才可考慮頒佈暫時有效命令,且如果規例繼續有效將會造成司法混亂,大批遭非法拘捕的人士可能會透過前往高院申請人身保護令,要求警方釋放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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