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新聞

平治司機不小心駕駛罪成 被撼勞斯萊斯索賠366萬元

on.cc 東網

更新於 2019年12月13日06:32 • 發布於 2019年12月13日05:10 • on.cc 東網
勞斯萊斯(右)與平治(左)互撼,勞斯萊斯左車門凹陷。
勞斯萊斯(右)與平治(左)互撼,勞斯萊斯左車門凹陷。

一輛平治輕型客貨車於2017年4月在沙田大涌橋路路口跟一輛勞斯萊斯相撞,事後客貨車司機被法庭裁定不小心駕駛罪成。勞斯萊斯車主日前入稟高等法院,向客貨車車主索償維修費、安排另一代用車的開支、因維修而損失的保養期,及車價減值,合共360多萬港元。

原告KARL THOMSON DEVELOPMENT LIMITED,為涉案勞斯萊斯房車的登記車主;被告胡旭和,則為肇事客貨車的車主兼司機。

原告於入稟狀指於2017年4月22日下午3時許,勞斯萊斯沿沙田火炭路向沙田路行駛,到大涌橋路路口紅燈停定,當綠燈再開行駛入沙田路時,被告駕駛客貨車沿大涌橋路行駛,駛至沙田路路口時衝紅燈,終撞上勞斯萊斯左邊車身。事後被告被法庭裁定不小心駕駛罪成,原告指這證明意外因被告疏忽所致,要求被告賠償它在意外中所蒙受的近366萬港元的損失。

原告在入稟狀中詳列損失的明細,包括維修費154萬多港元、折舊約26萬港元、調查費約6000港元、在約7個半月維修期內安排代用車的開支近59萬港元、保養期損失約6萬港元,及車價的減價120萬港元。

東網網站 : https://on.cc/

東網Facebook專頁 : https://www.facebook.com/onccnews/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