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新聞

孟晚舟加拿大庭審將由1月至11月分4次進行

商台新聞

更新於 2020年01月19日02:40 • 發布於 2020年01月18日02:42

在加拿大被捕的中國電訊設備製造商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引渡到美國的聆訊下星期一至星期五進行,法庭先處理預審程序。孟晚舟現身法庭,表情嚴肅;辯護一方呈交文件,強調孟晚舟的指控,涉及美國制裁伊朗,並未觸犯加拿大法律,聆訊表面以詐騙案為名,實際上是根據美國制裁令作出,一旦引渡將會成為危險先例,干預加拿大政府的外交權力。加拿大聯邦檢察官早前指,孟晚舟誤導匯豐銀行,隱瞞華為和伊朗的業務,構成欺騙銀行,符合引渡所需的雙重犯罪原則,無關美國制裁令。

消息說,孟晚舟今年的庭審,將安排在1月到11月,分4次進行;孟晚舟被控罪名涉及3方面,包括孟晚舟是否雙重犯罪、加拿大逮捕程序,以及美方指控罪名的問題。

加拿大對孟晚舟的庭審今年1至11月分四次進行 (資料圖片)
加拿大對孟晚舟的庭審今年1至11月分四次進行 (資料圖片)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