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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蔡維邦批評大律師公會 「師傅」駱應淦:單譴責暴力無幫助,問題主要源於政府,也包括警隊

Stand News 立場新聞

更新於 2019年10月17日07:01 • 發布於 2019年10月17日07:01

上周三(9日)辭任大律師公會副主席的資深大律師蔡維邦,日前批評大律師公會對於示威者的暴力保持沉默,由於他與公會執委會出現重大意見分歧而決定辭任。蔡維邦的師傅、資深大律師駱應淦今日撰文回應,表明不能容忍示威者暴力,但指單單譴責並無幫助,因為問題根源在政府身上,並批評是執政者頑固的立場,種下了暴力的種子。

批執政者頑固立場種下暴力種子

本身是大律師公會執委的駱應淦今日在《南華早報》撰文,指任何明智、守法的人都不會僅僅因為支持違法行為而擁護這些年輕人。但事實上大部分本地人以至國際社會,都對這些年輕人表示同情,認為他們願意放棄自己的自由、安全甚至性命,為對改變不公義社會而發聲。

駱應淦舉例指,在年輕人強行堵塞立法會,並與警方發生暴力衝突之後,政府才肯叫停《逃犯條例》修訂。他直指是執政者頑固的立場,種下了暴力的種子。他強調絕不能容忍暴力,而任何明智的人都不會容忍示威者的破壞及暴力行為,「但是僅僅譴責並無幫助,這不能解決問題的根源,而問題在很大程度在政府身上(Mere condemnation, however, does not help. It does not deal with the root of the problem, which lies in large part with those in government.)」。

他指問題亦在於警隊身上,指他們正執行政府日增的打壓政策(The problem, unfortunately, includes the police force, which executes the increasingly 
repressive policy of the government, and more.)。自今年六月以來,警察使用催淚彈已成日常,亦不難找到警察毆打被捕示威者的鏡頭,甚至近距離向示威者、記者、立法會議員隨意使用胡椒噴霧。

文章指有關示威者被捕後在警局內被毆打的投訴已司空見慣,但政府官員卻日復一日地否認虐待及不當行為,又或是為如721元朗站的不作為找借口。10月1日警員向一名18歲男子開實彈,基本的國際原則都會要求進行全面調查及報告,但警務處處長盧偉聰卻立即表明開槍合法合理。

駱應淦斥沒有穿制服違法者受到追究

駱應淦指,至今沒有一個穿制服的違法者受到追究,他們甚至無法被識別。他認同在現今情況下,不能低估警察工作的難度,但警方亦沒有顯示出任何約束,「長期以來我們引以為榮、理所當然的標準和程序似乎已經消失,警察的專業精神也受到質疑」。

因此,駱應淦認為大律師公會是正確地就相關法律問題發表了意見。他強調要求擁有公權力及武器的人承擔責任並不可恥,「這是大律師公會捍衛法治的工作」。

蔡維邦早前辭任大律師公會副主席。他之後在《南華早報》上撰文,稱作為刑事法律師,認為示威者近日作出的種種行為,包括在銀行分行縱火、破壞餐廳、商店和車站,襲擊其他政見不同的市民等,均構成嚴重的刑事罪行,亦是文明社會所不能容忍。

他批評部份人將刑事行為浪漫化、支持年輕人進行暴力破壞,又指持續的社會動盪不會帶來民主。故認為大律師公會應強烈表明不認同此等犯罪行為及那些為他們開脫的人,惟公會執委會大部份成員對此保持沉默,所以他決定辭任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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