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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過馬路案第73天 何官與律師又鬥嘴

星島日報

更新於 2019年06月14日19:56 • 發布於 2019年06月14日19:00
■東區裁判法院暫委特委女裁判官何麗明。

(星島日報報道)東區裁判法院暫委特委女裁判官何麗明審理尼泊爾女子涉嫌疏忽過馬路而引致交通意外的簡單傳票案,自去年一月開審至昨已踏入第七十三天審訊,辯方昨傳召專家證人到庭作供,惟何官與辯方律師的爭拗已花去大部分時間,令案件進展緩慢。何官在證人作供時斥辯方律師所提出的問題內含數項提問,又問及一些已知的事實,下令將案押後至下周一,以待控辯雙方查閱相關案例。

辯方律師侯振輝昨傳召由澳洲而來的交通意外案件重組專家Grant Lee Johnston出庭作供,何官甫開庭即就專家報告而與侯律師爭拗,何官指報告太厚需時退席閱讀,又斥侯應提早呈交報告讓她事先閱畢才讓審訊繼續,最終何官在席上花掉少量時間閱讀後便讓辯方開始問,但辯方每次提出問題時,何官疑在「雞蛋裏挑骨頭」,例如,「你問題想要嘅答案報告咪有寫囉,點解要浪費法庭時間」,何官更下令侯撤回提問。侯繼續主問,但又遭何官直斥:「用適當嘅方式嚟提問,唔好問一條內含幾條問題的問題,唔該分開嚟問」。

侯再向證人提出問題時,何官再斥:「三條問題,你啱啱問嗰條問題總共入面有三條問題,唔該分開嚟問」,及後又斥侯:「唔好扭曲證人的證供」,更指侯在審訊過程中長期說出太多不真實的事。何官更一度提出命令書記重播法庭錄音,看看侯律師是否曾於之前的聆訊中問及相同的問題,但何官聲稱自己不想浪費法庭時間而取消播錄音帶。

何官續勸喻侯不要拖延時間,把事實本末顛倒,侯最終在整日審訊中僅成功提出不多於六條問題,何官又與控辯雙方爭論能否讓專家證人根據一些不獲呈堂文件及相片作供,下令案件押後至下周一再續,以待控辯雙方查閱相關案例。案件編號:東區傳票三九八八四——二○一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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