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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陳同佳案】不點名反擊蔡英文及陸委會 鄭若驊稱陳自願赴台 香港盡量配合提供證據

Stand News 立場新聞

更新於 2019年10月23日08:12 • 發布於 2019年10月23日08:11

在台灣殺害女友潘曉穎的陳同佳,今天早上在本港出獄,台灣警政及檢察機關再次要求特區政府移交。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今天下午在立法會外向傳媒表示,有關案件應由台灣法院處理,不點名回應台灣陸委會批評港府「故意放棄」自身應有的司法管轄權的說法,表示極之不同意。

鄭若驊又不點名回應台灣總統蔡英文「只有逮捕沒有自首,請香港不要迴避」的說法,指是否應該檢控一個人,「我們做了一個專業、不偏不倚、無畏無懼的決定」,香港決定不檢控後,香港法院對此案就沒有司法管轄權。

鄭若驊指現時疑犯自願到台灣面對其法律責任,「(陳同佳)佢喺證據上面,哪些他希望自己帶去的,佢可以有自主權。」另外有些證據是台方要求,而香港可以在法律框架下做到的,「我相信政府係會盡量配合。」

對於2016年荃灣石棺藏屍案中,四名港人疑兇可透過台港警方合作,香港警方最終能把疑兇帶回香港緝拿歸案,鄭若驊就指「我好難就住上一次案件做法做一個回應 …. 點都好都要有個法律基礎去做。」

她其後亦在回答英語提問時,表示「We will do everything we can, to ensure that justices being done.」(我們會盡一切能力,確保公義得以伸張)

鄭若驊最後指,雖然現時台港法律框架上沒有理據容許建立正式協議,但她指從工作層面,香港警方和台灣執法單位可以有很多東西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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