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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條例】林鄭:不接受修例僅處理台灣個案 外國政府「人云亦云」 自己無政治能量改善行政立法關係

Stand News 立場新聞

更新於 2019年04月20日06:01 • 發布於 2019年04月20日05:56

政府推動提出修訂《逃犯條例》,日後容許把疑犯引渡至中國大陸、台灣等地,備受各界以至國際社會質疑。民主派議員在上周三(4月17日)舉行的首次法案委員會中,以拉布策略,成功阻止選舉委員會正副主席,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早表示對此失望和遺憾,又強調不會接受民主派提出為修例設「日落條款」、只處理香港人陳同佳涉嫌台灣殺害女友後逃返香港一案。

林鄭月娥又稱,「有人想我落台,甚至提不信任動議」,現時自己都未必有足夠的政治能量和能力,去解決行政立法關係問題。

林鄭月娥今早出席公開場合後向傳媒表示,上周三「只是選主席這麼簡單的事,兩小時內都未能完成,特區政府對此表示非常失望及遺憾」 她希望本月 30 日第二次會議時,能順利選出法案委員會正副主席,盡快展開審議工作。

林鄭月娥又批評,反對者對涉及內地政策存有偏見,「反對人士講來講去,總之涉及內地就不行,甚至有人認為條例基本上沒有問題,一個月都可以通過,如果你剔除內地移交。我覺得這種是非常有偏見,甚至是背後有目的的做法。如果香港社會這樣下去,我們一方面希望成功落實『一國兩制』,有些人士根本在做些工作,令『一國兩制』實在很難行穩致遠。」

對於民主派提出修例設「日落條款」,只單次處理台灣殺人案疑兇後就失效,林鄭月娥指不會接受、亦不可行,「正如我們所說,今次我們很有決心去改善香港的制度。在司法互助、移交逃犯,不只是處理台灣嫌疑殺人犯的個案,以後仍會有其他個案。」

對於有記者問及美英加等多國先後對修例表示關注及憂慮,林鄭月娥稱,外國政府及組織應應該看清楚草案內容,不能人云亦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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