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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條例】斥議員雙重標準 林鄭:邀外國介入「對付我」

星島日報

更新於 2019年05月22日05:50 • 發布於 2019年05月22日03:18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出席立法會質詢環節。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出席立法會質詢環節。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出席立法會質詢環節。

《逃犯條例》修訂引起社會巨大爭議,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出席立法會質詢環節時強調,不存在行政長官可在移交逃犯安排上自把自為。她又批評,部分議員雙重標準,呼籲議員盡量言行一致。
林鄭月娥回應議員有關逃犯條例提問時被指「出賣香港」,她指上任特首快2周年,一直貫切落實一國兩制,維護《基本法》。她強調法治是香港核心價值,要達法治精神,首要守法,有獨立司法機構,及有一個人人平等的法援制度。林鄭月娥表示,《逃犯條例》並非針對中央或內地其他地方,但承認由於香港與內地交往頻繁,社會上很多憂慮與內地有關,過去2、3個月已經向中央表達部分意見,中央亦非常關注社會上的焦慮。
對於工聯會黃國健提出,有意見指可以規定內地移交逃犯的請求,只可以由中央部門或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林鄭月娥指希望能有正面回應。她又強調,移交逃犯的機制非常穩妥,程序都在陽光下進行,加上香港的傳媒監察能力也很強,不存在行政長官可在移交逃犯安排上自把自為。另外,她又批評部分議員雙重標準,中央就修訂《逃犯條例》發聲就被指是干預或破壞「一國兩制」,惟有議員邀請外國介入,甚至教外國官員如何阻止政府工作、「對付我」,則視之為正常,呼籲議員盡量言行一致。
林鄭月娥續說,中央就修例發聲是理所當然,中央亦希望香港成功落實「一國兩制」,希望香港能夠配合其他地方聯合打擊嚴重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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