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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鐵縱火案】縱火男攬實著火女子 男乘客目擊:好似要點著佢咁

星島日報

更新於 2019年07月15日10:54 • 發布於 2019年07月15日06:14
患有精神病的死者張錦輝。
證人黎俊烯。
死者太太。
證人岑錦法。

2017年2月港鐵車廂發生縱火案,釀成19人受傷,患有精神病的死者張錦輝受傷送醫,留院近3個月後不治。死因庭今召開研訊,庭上讀出鄭姓男乘客供詞,他指當時有一名下身著火的男子「施施然」坐下,更一度走向著火側身躺在地「縮埋一舊」的女子,男子同樣側地躺地攬緊對方,女子當時一直呼叫「救命」,男乘客遂踢向男子屁股,試圖救出女子不果,男子再更加抱緊女子「好似要點著佢咁」。
男乘客鄭澤然沒有出庭作供,庭上讀出其供詞,鄭指當日站在張錦輝左邊,聽到對方大叫「死啦!」,然後鄭的右邊身著火,他在地下滾動撲滅火後,見到有女子爬著呼叫,鄭替她拍熄身上火種後,不久就見到有下身著火男子抱緊女子,他試圖救人不果。
死者遺孀溫未嬌供稱,自2005年開始丈夫精神明顯有問題,會經常自言自語及失眠,她補充或因住屋、工作及賭博等問題而患上精神病。約於2007年,丈夫已試圖自殺,更揚言要與家人同歸於盡,最終事件驚動警方,張被送往柴灣東區醫院精神科治療,惟病情一直反覆。
直到2011年張再度揚言要自殺及入院,而院方亦介紹戒賭中心予死者,同時接受精神科治癒後,其病情漸趨穩定。但好照不常,2015年張的病情又再惡化,「沖緊涼自言自語鬧人,瞓到半夜又起身鬧人」,但溫該時已不知丈夫有否繼續覆診。一年多,雙方均少接觸,溫指自己及子女均害怕丈夫,直言「心理上好驚佢會同我哋同歸於盡」,就連一直跟進張的社工都提醒溫「佢隨時會了斷自己,你最好避一避」。溫提到2017年初提出離婚,但丈夫拒絕,10多日後就發生縱火慘劇。
陪同死者送院的警員黎俊烯憶述,張在救護車上一直清醒,他承認自己使用天拿水點火,問及原因,死者當時稱「報仇!同老婆離咗婚,曾蔭權害死我個仔!」,警員以縱火罪拘捕他後,張即陷入昏迷。
當日同在車廂另一男乘客鄧廣坤供稱,見到張左手伸入背在胸前的背囊,取出透明液體後大叫「去死啦!」,淋在前方女子的頭部,已見到周遭冒出黑煙。而女乘客則葉嘉茵則指,突然聽到男聲大叫「你哋班X街去死啦!」更高聲嚷「X你老母!」,即見一男子左搖右晃地欲舉高透明液體,潑灑出來的液體刺鼻,約1、2秒後車廂已開始起火。
聆訊下午繼續。
法庭記者:陳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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