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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動罪重審】陪審團退庭近18 小時 容偉業三控罪未達有效裁決 明早續商議

Stand News 立場新聞

更新於 2019年03月19日12:23 • 發布於 2019年03月19日12:11

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等人被控參與旺角暴動,其中一項陪審團未達裁決的暴動罪於高等法院重審。案件4男5女陪審團從昨日中午起退庭商議,至今日傍晚7時15分,即商議17個半小時後,陪審團向法庭表示,他們目前就其中三項針對第四被告容偉業的控罪,未能達成至少7:2的有效裁決,要求法庭作進一步指示。主審法官黃崇厚徵詢控辯雙方意見後,認為應容許陪審團繼續商議。案件押後至明早9時半繼續商議。

陪審團透過傳達員向法庭遞交字條,表示他們就其中三項控罪,即訴第四被告容偉業的一項參與非法集結、一項在亞皆老街參與暴動罪,及一項在山東街參與暴動罪,只能達致分別5:4、5:4及6:3的裁決,未符合法律要求至少7:2的大多數裁決,要求法庭作進一步指示。

代表控方的資深大律師郭棟明認為,可以給予陪審團更多時間去商議,因為本案原審時的陪審團都用了大約3日才宣布裁決,法庭無需現階段急於作決定。

辯方亦同意可給予陪審團更多時間商議,並認為現階段無需急於向陪審團查詢他們就其他控罪的商議情況。

庭押後半小時,即在傍晚7時45分再開庭時,黃崇厚提醒陪審團應借鑒彼此經驗和智慧,集思廣益,他們除了要發表自己的意見,也應該聽取和適當地考慮別人的意見,他們不應在時間上感到任何壓力。黃崇厚提醒,陪審團在經過討論和辯論,有些人可能會被說服,或接納之前未持有的看法。黃崇厚指,陪審團必須履行誓言,根據證據作出真實的裁決,但如果經過全面討論,他們仍未能達成協議,就必須如實告知法庭。

在今次審訊當中,被告梁天琦、李諾文及林傲軒各面對一項暴動罪,三人面對控罪均是上次原審未達裁決。至於被告容偉業則被控7項控罪,包括4項暴動罪、一項襲警罪、一項煽惑參與非法集結,以及一項參與非法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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