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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旺角警署】理大生涉管有武器 投訴遭警毆打致不良於行

星島日報

更新於 2019年09月23日07:53 • 發布於 2019年09月23日07:37
上周六多人圍堵旺角警署抗議警方濫捕,防暴警在場驅趕。 資料圖片

反修例爭議持續,逾百名市民上周六圍堵旺角警署抗議警方濫捕。當晚警方驅散示威者期間,一名理工大學學生被搜出懷疑汽油彈和鎚仔等武器,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毋須答辯,控方申請押後,以待進一步調查。裁判官將案押後至12月2日再訊,被告申請保釋被拒,須還柙看管。
22歲被告吳俊偉報稱理工大學會計學系學生,被控本月21日在彌敦道和太子道西交界的公眾地方,攜有一個樽口塞有布塊的玻璃樽,一罐打火機燃料和一個鎚仔。他出庭應訊時左額蓋上紗布,走路一拐一拐。
控方反對被告保釋,並申請押後6周,以待控方檢閱涉案玻璃瓶內液體和燃料的化驗報告。期間控方亦會調查被告的手機和鐳射筆,以及附近的閉路電視片段。
辯方有保釋申請,指被告是全職學生,有學業負擔,棄保潛逃機會低。而且被告身上的鐳射筆並不屬於控罪書上的攻擊性武器。被告又投訴他被警方拘留期間遭警員用警棍毆打他的左眼,又有警員對他使用暴力導致他雙腿不良於行。裁判官將投訴紀錄在案。
法庭記者:蕭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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