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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逃犯條例】商界對引渡較輕罪犯感疑慮籲增保障

星島日報

更新於 2019年03月19日13:56 • 發布於 2019年03月19日12:23
李家超(右二)到總商會與商界會面。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下午與香港總商會會員會面,討論修訂《逃犯條例》。自由黨榮譽主席田北俊會後稱,商界會上未有談及政治罪行,田北俊感覺政府會將經濟罪行放在較後階段處理,認為若政府原封不動交上立法會,自由黨除身兼行會成員的張宇人外,三名立法會議員均不會支持。
經民聯副主席林健鋒形容,會面氣氛坦誠,會員表達很多意見和顧慮,當局會仔細考慮意見,但未有正面回應經民聯議員會否仍然支持。
總商會主席夏雅朗表示,不希望香港成為犯罪避風港,政府有需要就嚴重罪行設下引渡條文,但社會普遍認為最嚴重的罪行例如謀殺、縱火、持械搶劫和強姦等是最有需要引渡,但對於引渡罪行較輕的犯人,則存在很大的疑慮。夏雅朗認為,新引渡機制需配合妥善的保障,若要落實安排並涵蓋中國内地及台灣,應先從具民意基礎的嚴重罪行著手。
總商會認同政府提出保障,但仍有不足,例如政府與加拿大和英國等地訂定的引渡協議內所涵蓋的拒絕引渡條款,都遠較文件所列為多。
總裁袁莎妮表示,以英國為例,若就輕微罪行而提出的引渡要求,可能會對罪犯造成不公或壓迫,當局必須拒絕。她認為,為爭取更多市民支持,政府需要公開擬議的保障措施,讓公眾參與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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