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新聞

【修例風波】警察工會擬團購肇慶住宅 公務員局不評論重申需遵守規定

星島日報

更新於 2019年10月17日15:29 • 發布於 2019年10月17日15:28
林志偉與聯同政府華員會,向雅居樂集團商討團購買樓。
圖為雅居樂在廣州的住宅。網上圖片
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林志偉。資料圖片

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林志偉向會員發信,指協會聯同政府華員會向房地產商雅居樂商討,以團購概念,在鄰近肇慶東站建立「肇慶香港城」,為退休警員及公務員提供生活養老選擇。
警方發言人表示,警務人員在接受利益方面,須遵守《接受利益(行政長官許可)公告》以及有關的《公務員事務規例》、公務員事務局通告、財務通告等的規定。公務員事務局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
公務員事務局引述《防止賄賂條例》第3條,訂明任何訂明人員(包括政府受薪公務員)未得行政長官一般或特別許可不能索取或接受任何利益;而行政長官就執行有關條例頒布了《接受利益(行政長官許可)公告》,詳細訂明公務員以私人身分可接受的利益。
當局解釋,根據相關《公告》,一般而言,如公務員以私人身分索取或接受商人或公司提供折扣,而該折扣並非只提供予公務員,而是其他非公務員人士亦可按照同等條件享有該等折扣,以及該公務員與有關商人或公司並無公事往來,公務員可獲一般許可接受有關折扣,否則需要向相關部門首長申請特別許可。
公務員如以員工協會或同樂會成員身分,索取或接受商人或公司給予該員工協會或同樂會提供的折扣,如其他組織(例如其他私人公司的員工同樂會)也可按照同等條件享有折扣,而該公務員與有關商人或公司並無公事往來,便無須申請特別許可。雅居樂方面回應指,與肇慶市政府在2018年年底開始洽談,其後簽署了意向投資協議,在多元化的項目內,建設一個具有香港體系特色, 打造適合社會各階層人士退休生活的特色小區。銷售對象是各階層人士,當中包括但不限於香港退休公務員。 目前雅居樂與肇慶市政府就合作條件及細則仍在接洽溝通之中,細節有待進一步協商。
建立時間:2048
更新時間:2328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