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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例風波】涉藏鋼棒鋸刀等武器被控2罪 23歲男不准保釋

星島日報

更新於 2019年12月06日04:04 • 發布於 2019年12月06日03:50
在理大圍城一役中,警方拘捕多人。 資料圖片

在理大圍城一役中,警方於尖沙咀對開拘捕一名23歲男子,並在他身上搜出鋼棒、鋸刀及摺刀等武器,被控管有違禁武器及管有攻擊性武器兩罪。已還押18天的他今到高等法院申請保釋,但遭潘敏琦法官拒絕,他需繼續還押‪待案件在12月17日‬再提訊。
報稱無業的23歲被告羅皓譽被控於‪11月17日,在尖沙咀科學館道近‬麼地道,管有違禁武器,即一支重力操作鋼棒。羅亦被控在上址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把鋸刀、一把摺刀及一支彈叉,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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