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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例風波】斥示威者向交警擲3汽油彈想「攞命」 警方指危急下若開槍是合理

星島日報

更新於 2019年09月16日09:27 • 發布於 2019年09月16日09:05
警方指示威者擲3個汽油彈想「攞命」。網上片段截圖

警方再召開記者會,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表示,20名暴徒昨日向交通警3枚汽油彈,危害生命安全,形容是是想「攞命」,果斷拔槍戒備,表現英勇克制,使用的武力在當時情況下是需要及合理。
謝振中表示,暴徒昨日在政府總部一帶,投擲超過80枚汽油彈,導致水炮車著火。他又批評,有示威者向記者及市民聚集的天橋,投擲汽油彈。
對於警察隊員佐級協會建議警員使用實彈,行動部警司方志堅指,警察通例列明,其中一個範疇是警員保護任何人包括自己免受嚴重傷害,反問社會是否認同投擲汽油彈會令人嚴重傷害。他強調,警員在危急情況使用槍械是合理,但不代表凡是遇到汽油彈都應該開槍。
他指,昨日2名負責交通管制的交通警,遭到十多二十名暴徒投擲汽油彈,在身邊近距離著火,暴徒並用長棍襲擊,交通警並無保護裝備,面對嚴重人身威脅。
警方指,昨日下午約5時45分,有近20名激進示威者在灣仔告士打道近馬師道交界襲擊兩名警務人員,並向他們近距離投擲汽油彈。在生命安全受到嚴重威脅的情況下,二人一度拔槍示警,成功將示威者驅散。
建立時間:1638
更新時間: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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