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上月裁定《緊急法》及《禁蒙面法》違憲,政府早前上訴, 並要求上訴庭申准《緊急法》暫時有效,或暫緩執行裁決直至有上訴結果。 上訴庭今日(10 日)頒下判詞,拒絕政府暫緩令申請,意味《禁蒙面法》正式失效。
公民黨黨魁楊岳橋回應指,判決顯示《禁蒙面法》缺乏邏輯及法理依據,又形容律政司上訴是「擺咗法庭上枱」, 對香港法治無任何好處。他又警告政府,《禁蒙面法》不能解決社會的不安和躁動,「真正要做的是回應五大訴求,政治問題應該政治解決,不應將相關問題帶上法庭。」
民陣歡迎上訴庭的裁決,認為保障了香港市民的表達及集會自由,亦肯定政府以《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是「不公不義、侵犯人權。」
民陣認為政府應立即向市民道歉,並撤回上訴;立即撤銷所有控罪,釋放因「惡法」被捕的市民;並承諾不會再以《緊急法》削弱和限制人權。民陣又希望中央政府尊重本港司法制度,避免以公權力肆意批評裁決。
《禁蒙面法》上訴已排期於明年 1 月 9 日開審,預計審兩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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