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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kTok 因國安法撤出香港市場 朱凱迪:逼走 Facebook 前奏

Stand News 立場新聞

更新於 2020年07月07日06:06 • 發布於 2020年07月07日05:54

《港區國安法》第 43 條的實施細則今日(7日)生效,TikTok 同日承認會撤出香港市場。立法會議員朱凱迪認為,TikTok 的撤出是「逼走Facebook前奏」,他說細則生效後警務處長可令電子平台提供用戶資料,違者可處罰款 10 萬元及監禁 1 年,認為是以「嚴刑峻法」逼走主流網絡平台。

《港區國安法》第 43 條的實施細則列明,獲保安局局長授權的指定警務處人員可要求平台服務商、主機服務商及/或網路服務商移除危害國家安全的信息,甚或提供有關身份紀錄或解密協助,而違抗者可處罰款 10 萬元及監禁 1 年,朱凱迪今午於 Facebook 專頁發文,說這道命令將與多個國際電子平台起直接衝突。

朱凱廸:如政府執行國安法 FB 除撤走別無選擇

早前 Google、Facebook、Twitter 及 Telegram 等多家科技企業宣佈暫停或不會處理香港政府申索用戶資料的要求,直至國際社會對香港的政治變化達成共識。朱凱迪形容,幾大電子平台目前打算「抗命」,但如果他們跟中共的矛盾無法擺平,假如當局採取執法行動,他們除了撤出香港外根本別無選擇。

朱凱迪認為,當局以「嚴刑峻法」逼走主流電子平台,以劣幣驅逐良幣,令香港人日後只能使用受中共高度監控的微信、微博、百度和優酷,又指國安法似乎是中國控制香港互聯網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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