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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歲被捕男童遭警要求戴口罩等裝備拍照 相片上傳撐警 FB 專頁 獲法庭批臨時禁制令

Stand News 立場新聞

更新於 2020年07月03日04:22 • 發布於 2020年07月03日04:11

15歲男童於本年5月24日,在旺角朗豪坊附近遭警方以涉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拘捕,被帶返旺角警署後,警方要求他戴上口罩等裝備正面拍照。惟該照片隨即被上載至Facebook撐警專頁,其時男童仍身處警署,尚未得到保釋。男童及其家人因此受到大量惡意留言攻擊、威嚇等。男童早前獲法庭批出臨時禁制令,禁制仼何人非法及故意地「起底」、威脅及滋擾他及家人,今日再獲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黄國瑛延長禁制令。除非另有通知,否則有關禁制令將一直有效。

臨時禁制令由男童母親代理申請。禁制令指,今年5月25日原告人(男童)的個人資料,包括正面照片被非法披露並廣泛發布於多段的Facebook貼文中,有關貼文有大量惡意及惡毒的用户留言,原告人及其家庭成員因此飽受不同程度的滋擾及恐嚇,其中更包括暴力恐嚇,導致原告人及其家庭成員擔心其人身安全,甚至造成心理困擾。

原告人早前向法庭申請臨時禁制令,以禁制仼何人非法及故意地,在沒有相關人士的同意下使用、發佈、傳達及披露予他人有關原告人及其家庭成員的個人資料;恐嚇、煩擾或威脅原告人及其家庭成員;協助、教唆、慫使等,令他人作出上述行為。有關臨時禁制令於本年6月26日獲法庭頒發,有效至7月3日。原告人今日向法庭申請延長臨時禁制令,獲法官黄國瑛批准,除非另有通知,否則有關禁制令將一直有效。

據了解,男童於5月24日母親節當晚被捕並送往旺角警署。警方在律師到達前,要求男童穿戴身上的裝備並拍照,包括口罩及手袖。男童於5月26日清晨獲釋,但其正面照則於5月25日被上載至Facebook撐警專頁,及後流傳到其他撐警群組。男童及其家人正就警方流出照片索取法律意見,亦曾就事件聯絡Facebook但未有回覆。

案件編號:HCA 1080/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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