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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歲少年涉私了便衣警轉區院訊 官指與成人同犯案不容分拆處理

星島日報

更新於 2020年06月23日04:01 • 發布於 2020年06月23日03:56
警方當晚在將軍澳拘捕多。資料圖片

去年10月13日將軍澳示威中,有便衣警員遭一群示威者「私了」及搶去警棍。一名涉案13歲少年事後原本被控非法集結、非法禁錮、蓄意傷人及使用蒙面用品四罪,惟控方近日將非法集結罪改控為暴動罪,並確定將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與另外四宗成人庭案件合併處理。對於辯方認為案件應留在裁判法院少年庭處理,何俊堯裁判官指出,由於少年與成人一同犯案,屬共同控以同一罪行,法例並不容許分拆處理。
13歲少年被控於去年10 月 13 日,在將軍澳唐俊街及唐德街一帶參與暴動,以及在期間使用一個耳掛式口罩蒙面。他另被控同日與其他人非法禁錮警員X及使警員X 身體受嚴重傷害。
案件將於7月7日在區域法院再訊,屆時會與另外2男3女成年被告一同處理。5人包括電腦程式員雷藝佳(23歲)、演唱會舞台技工劉文全(24歲)、銷售員林芷瑩(29歲)、保險經紀吳婉菁(21歲)及香港專業教育學院學生盧嘉欣(21歲)。
法庭記者:張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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