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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名斥《蘋果》反中 梁振英:民主派想移除中央對特首賦權屬「分裂」

Stand News 立場新聞

更新於 2020年07月12日11:14 • 發布於 2020年07月12日09:40

前特首梁振英在港台節目《Letter to Hong Kong》反駁有關《港區國安法》的批評,他認為國安法立的立法並無違反《基本法》,故亦無違反《中英聯合聲明》。他又指國安法實施後,反對派人士及《蘋果日報》反而變本加厲,不認為現時是「香港末日」,又指如非仍有一國兩制,中央可將內地國安法直接延伸至香港。

稱國安法無違《基本法》、《中英聯合聲明》

梁振英說,美國眾議院議長佩洛西(Nancy Pelosi)曾公開指香港有「全面自治權」,他指《基本法》是授予香港「高度自治權」。對於有指人大常委會繞過立法會是剝奪香港自治權,他引《基本法》第 18 條指,附件三的全國性法律可在香港公布或立法實施,並無違反《基本法》。

他又指《中英聯合聲明》中提及,原則及細節將按照《基本法》作規定,而由於《港區國安法》沒有違反《基本法》,故亦沒有違反《中英聯合聲明》。

指國安法非香港末日

對於有指《港區國安法》實施後一國兩制已死,梁振英認為,一國兩制仍然存在並運行得很好,又說中央假如不是以一國兩制為原則,可直接將內地已施行的國安法延伸至香港。

梁振英說,一些人士如黎智英稱自己是《港區國安法》的針對目標,然而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後,反對派人士更為粗暴,《蘋果日報》更為反對中國,他又提及立法會議員鄺俊宇已購入 1 千萬的新住所並準備搬離公屋,為他感高興,指近日地產商的售價不錯,認為「香港末日」的說法應到此為止。

指香港無善用自治權立國安法

梁振英說,港府有自治權及責任去推行有關國家安全的法例,即《基本法》第 23 條,而自 2003 年失敗後,受泛民議員在議會阻撓都必然推行失敗,他又說,民主派人士堅持只可在特首普選實行後才可推行 23 條,而在他任職特首期間推動政改時,民主派人士又發動佔中要求公民提名和擺脫中央任命。

梁振英認為,香港並無利用其自治權去完成有關國家安全的責任,而沒在國安法下,對國家安全造成威脅,尤其是中國在香港主權的完整。他說特首的權力比倫敦、東京和紐約的巿長更廣,而這額外的權力是由中央賦予而非香港選民,認為民主派人士想移除中央對特首賦權,不是民主而是「分裂」(secession),形容香港濫用高度自治權,是顛覆國家的基地和人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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