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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保釋期內再涉公然犯法 各界促警方迅速拉人

on.cc 東網

更新於 2020年06月05日13:30 • 發布於 2020年06月05日08:20 • on.cc 東網
黎智英(紅圈)昨日公然出席未獲發不反對通知書的六四集會。
黎智英(紅圈)昨日公然出席未獲發不反對通知書的六四集會。

有數案在身的壹傳媒黎智英昨日(4日)公然出席未獲發不反對通知書的六四集會,而且集會人數多於8人,涉嫌違反「禁聚令」和干犯非法集結罪。有學者及政界人士批評,黎早前被控的罪行已涉及非法集結,今次在保釋期間再參與涉非法集結的集會有公然藐視法庭之嫌,認為警方應果斷即時執法。

黎昨傍晚六時許現身維園出席集會,並由李卓人、何俊仁、議員梁耀忠陪同進場,同場還有民陣副召集人陳皓桓和議員尹兆堅等逾10人,惟黎逗留短短約15分鐘便「快閃」離開。身兼執業大律師的議員容海恩昨已指出,不論逗留時間多久,只要同一場合多於8人即屬違反禁聚令,而有關集會亦未獲得警方發出「不反對通知書」,故他們有可能干犯非法集結罪。

她今日(5日)再向《東網》表示,留意到昨日有逾萬人出席非法集會,惟警方卻「翹埋雙手咩都唔做」,直斥不論集會原因,犯法就是犯法,警方應當執法。對於身負數宗官司在身的黎再度以身試法,容直指警方現時執法過於寬鬆,認為若有足夠證據,應早日將黎繩之於法,而非袖手旁觀。

「23萬監察」發言人王國興直斥黎智英早有前科,並涉嫌在保釋期間再度干犯同類罪行,反映黎一錯再錯、毫無悔意,更有明知故犯及公然藐視法庭之嫌。王促請警方嚴厲果斷執法,不要姑息養奸,坐大其犯法的膽量。

香港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則認為,黎及一眾同樣處於保釋期的民主派人士,昨日出席未經批准的集會,是挑戰警方底線的行為。他亦批評警方對黎等人士執法不嚴,既讓公眾感到執法標準無從稽考,又未能彰顯法治的公平性,建議警方盡早就涉嫌組織非法集會的人士採取拘捕行動。

黎智英目前有4宗刑事案件在身,共面對6項控罪,包括他於3年前涉嫌刑恐記者案,以及3宗於去年發生的未經批准集結案,被控2項未經批准集結,及3項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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