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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籍男子被勒令往駿洋邨檢疫期間跳車 一警員制伏期間手指受傷

Stand News 立場新聞

更新於 2020年07月13日07:32 • 發布於 2020年07月13日06:43

今早(13 日)6 時許,一輛載有數名須接受隔離檢疫人士的小巴,沿青沙公路開往火炭駿洋邨,駛至公路位於田心路段時,一名韓籍男子突然打開小巴車尾太平門跳車,墮地擦傷。身穿保護袍的警員後來到場制伏涉案男子,1 名警員手指受傷,兩人一同送往威爾斯親王醫院治理。

警方回覆《立場新聞》指,事發在今早(13 日)6 時 6 分,涉事小巴沿青沙公路往新界方向行駛,駛至公路近城門隧道往新界方向路段時,須接受檢疫的 39 歲外籍男子突然打開小巴的太平門下車,頭部、手腳都受傷。一名警員在制伏外籍男子期間手指也受傷。兩人被送往威爾斯親王醫院治理,送院時清醒。警方將案件列作「交通意外有人受傷」處理。

跳車男早前曾往伊院接受檢測   期間離院入住油麻地酒店

《蘋果日報》報道,其中一名警員在制服跳車男的時候遇到反抗,雙方一番糾纏後,跳車男最後被制服,不過事後跳車男仍懶懶閒在路邊抽煙;經一番勸籲後才登上救護車。處理事件期間,一名便衣警員曾用手遮擋在場記者的鏡頭,擾攘一番才讓在場記者離開。

報道又引述消息說,跳車男因有武漢肺炎病徵,於是前往伊利沙伯醫院接受檢測,期間擅自離院,入住油麻地一間酒店,有警員曾經前往酒店尋找他但未見蹤影,後來男子返回酒店後,被勒令要前往駿洋邨檢疫,登上小巴後就發生今早的跳車事件。

違例者可被判罰 25,000 元及監禁 6 個月

政府規定,現時不論從內地或外國抵港的旅客,均須在指定地點接受隔離 14 天,違反《隔離令》最高可被罰款 25,000 元及監禁 6 個月。疫情爆發後,法庭已處理多宗違反《隔離令》案件。3 月 8 日,31 歲的成見恭介經深圳灣口岸到港,按例須接受檢疫,但在 2 日後又企圖經深圳灣離港,即時被送往曹公潭戶外康樂中心接受隔離檢疫。同月 30 日,他被控向獲授權人員提供虛假資料罪,被判 3 個月監禁。

另外,37 歲男子謝永鈺和 41 歲男子黃義強,分別在 2 月 12 日和 2 月 13 日試圖離港,被指違反檢疫令。謝永鈺表示,他嘗試離港是希望回鄉探望生病的母親,至於黃義強於被捕時,在警誡下表示在家隔離「好悶,所以想返大陸玩吓」。3 月 30 日,兩人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罪名成立,分別即時監禁 10 天及 6 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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