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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漢涉維園吸煙拒出示身份證受審 警供稱便衣警手持警棍等同身穿制服

Stand News 立場新聞

更新於 2020年07月07日10:50 • 發布於 2020年07月07日10:42

去年 11 月 2 日,有區議員候選人於維園舉行選舉聚會,防暴警員一度進入維園驅散人群,期間一名六旬退休漢,涉於維園吸煙及拒絕出示身份證而被捕,他今(7 日)承認「在禁止吸煙區內吸煙」罪,否認「未能在規定下出示身分證明文件」罪受審。案發時身穿短袖 Polo 恤及警方戰術背心的便衣警員郭景裕,今作供時承認,他案發時並沒有向被告表明警員身份及出示委任證,但多次強調他當時身穿有「Police」字樣戰術背心及圓盾等裝備,等同已穿著制服,並指如一名便裝警員手持警棍等警方裝備,亦可被視為已穿著制服。

庭上播放的片段顯示,便衣警員郭景裕當日曾向被告表示「你要威咪俾你威囉,講自己個名,大聲啲!… 唔好喺度阿趦阿趄(阿之阿左)、齮齮齕齕」等。辯方盤問時指被告曾表示「唔好搞我」,郭答「我而家就搞你」;辯方指郭當時並非是想拘捕被告,而是不滿對方態度,郭則降低聲量回應指「係」。

警稱多次要求被告出示身份證被拒

案件於東區裁判法院審訊,被告張偉祥(退休人士,60 歲),否認一項未能在規條下出示身份證明文件罪,指他在去年 11 月 2 日,在銅鑼灣維多利亞公園近 8A 閘口,未能在已出示獲正式發給的證明文件以證明他是警務人員的偵緝警員郭景裕規定下,出示身份證明文件。控方今早於郭完成作供後,申請修訂控罪內容,改為指被告未能於「穿著制服」的警務人員、即偵緝警員郭景裕規定下,出示身份證明文件。裁判官於辯方不反對下批准申請,並再次傳召郭作供。

偵緝警員郭景裕供稱,他當日便裝執勤時見到身處維園的被告吸煙,他上前要求對方不要於該處吸煙,被告慢行離開但繼續吸煙。郭認為被告沒有悔意,要求他出示身份證但多次被拒,郭遂警告對方或涉阻差辦公,並將他拉到欄杆邊拘捕。

辯方質疑《警察通例》沒列明警方裝備屬制服之一

辯方則質疑郭當時便裝當值,但過程中並無出示委任證;郭則表示「我當時唔係唔想出示委任證,係唔方便出示」,他又表示自己當時有著戰術背心等警方裝備,且其他隊員亦有相同裝備,效果等同穿著制服,並認為一名便裝警員如手持警棍等裝備,亦可被視為已穿著制服。

辯方又質疑,根據公眾可查閱的《警察通例》第 15 章,並沒有列明警方裝備屬於警員制服之一。郭則指辯方所指的條例主要針對軍裝警員,並非便裝警員,並指「便裝有便裝制服,軍裝有軍裝制服,咁我係便裝,你同我講軍裝,我點同你講?」惟他亦未能指出《警察通例》第 15 章或其他章節曾提及便裝警員的制服要求。

辯方於中段陳詞時表示,郭指便裝警員如手持警棍等裝備,亦可被視為已穿著警員制服的說法危險,因其他人要獲得相關裝備並不困難。案件押後 7 月 27 日續審。

案件編號:ESCC647/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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