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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宣布制裁 11 中港官員 夏寶龍、駱惠寧、林鄭月娥、鄧炳強在列

Stand News 立場新聞

更新於 2020年08月08日01:51 • 發布於 2020年08月07日14:38

今年 7 月《港區國安法》實施後,美國總統特朗普已簽署行政命令,聲言將制裁多名中國及香港官員,但一直未公布詳情。美國財政部今晚公布制裁名單,有 11 名中港官員,包括夏寶龍、張曉明、鄭雁雄、駱惠寧、林鄭月娥、鄭若驊、李家超、曾國衞、鄧炳強、盧偉聰、陳國基。

美國財政部今晚在網站公布,將 11 名中港官員加入外國資產控制室 (OFAC)「特別指定國民和被封鎖人員」名單 (Specially Designated Nationals And Blocked Persons List)。11 名中港官員包括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國安公署署長鄭雁雄、中聯辦主任駱惠寧、特首林鄭月娥、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前警務處處長盧偉聰、國安委秘書長陳國基。

列住址身份證號碼

名單又列出被制裁官員的出生日期、身分證號碼及住址,部分官員的護照號碼亦包括在內。

根據美方制裁,被制裁的中港高官在美資產,無論直接或間接持有,只要超過一半權益,就會被凍結,以及需向美國外國資產控制室 OFAC 申報。除非美國當局許可,否則任何當地機構均不可與被制裁人士有業務往來,或向對方提供資金、貨品或服務。

七名香港官員被制裁原因均與推行國安法有關,四名中國官員則涉及破壞香港自治。

美國財政部強調,美國會站在香港人追求民主自由的一方(stands with the people of Hong Kong in their ongoing pursuit of freedom and democracy),又指以上11 人參與了在港實施直接旨在限制言論自由和集會自由、打壓民主的政策,降低了香港的自治程度,他們需為此負責。

各人制裁原因:林鄭因支持推國安法 鄧炳強領警攻理大

美國財政部網站發布新聞稿,列出 11 名中港官員被制裁的原因。香港官員方面,美方指行政長官林鄭月娥配合北京打壓港人自由和民主發展;她在 2019 年時推行《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引發大規模示威;另外,林鄭月娥支持中共在港推行國安法。

美方指警務處處長鄧炳強的「罪名」包括積極支持港區國安法,並加入成為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成員,被委派藉國安法脅迫、拘捕、扣留、監禁港人;另外,他帶領警方在去年 11 月圍攻理大,期間拘捕數以百計的示威者。至於前警務處處長盧偉聰,他曾帶領警方在反送中運動期間拘捕 4000 多名示威者,造成 1600 多人受傷;警務處擁有公權力,但其成員卻作出禁止、限制、懲罰表達自由的遊行集會等行為。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其帶領的保安局有份負責推進成立國安處,作為國安法的執法部門,國安處具收集情報和調查權力。李家超涉協助採納、推行、實施國安法,並藉國安法脅迫、拘捕、扣留、監禁港人。另外,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在去年 4 月起領導負責香港與內地事務關係的部門,同樣要為涉引入、推行、實施國安法負上責任。

美財政部提到,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作為司法部門的領導者,她曾表示自己的主要職責是在港履行和捍衛國家安全;鄭若驊亦被認為有份協助引入、推行、實施國安法。由於國安委的工作信息不公開,所作出的決定亦不受司法覆核,因此出任國安委秘書長的特首辦秘書長陳國基,有必要為參與制訂、通過或實施國安法負責。

美財政部長:與港人同行

美國財政部指,近日實施的「港區國安法」,容許中國國安無後果地在港執法,強迫學校進行「國安教育」,損害法治,及審查任何對中國不友好的人士。美方指「港區國安法」不單損害香港自治,更侵蝕香港人的權利。

美國財政部長努欽稱,美國將與香港人同行,「我們會用善用不同工具及手段,對付損害香港自治的人」(“The United States stands with the people of Hong Kong and we will use our tools and authorities to target those undermining their auton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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