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學生於去年 11 月 3 日,被巡邏警員搜出有一支士巴拿、一個黑色口罩、一對黑色手套及四瓶生理鹽水,被控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案件今(9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被告獲准以被告獲准以 2,000 元簽保、守行為 24 個月,同意案情並撤回控罪。
被告莫逸飛(19 歲,學生)被控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指他於 2019 年 11 月 3 日在香港黃大仙廟外保管或控制一支士巴拿,意圖准許他人使用該士巴拿,以摧毀或損壞他人的任何財產。
案情指,當晚 8 時 34 分,身穿黑色上衣、黑色短褲及黑色鞋子的被告一見警員就走開,巡邏警員見此認為被告可疑,於是截停被告。被告當時稱約了朋友打籃球,但警員在其背包內搜左有一支士巴拿、一個黑色口罩、一對黑色手套及四瓶生理鹽水。及後,警員將他拘捕,被告在警誡下保持緘默。
案件編號:KCCC1191/2020
守護言論與新聞自由。立場新聞,寸步不退。
每月贊助支持立場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