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運人士古思堯昨(1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大樓外舉起一面倒插的中國國旗,上面寫有「白色恐怖」、「法西斯恐怖」等字眼,及後被捕,被落案控以一項侮辱國旗罪。今(16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沒有律師代表,他親自申請保釋被拒,案件押後至8 月27 日再訊,期間被告須還押。
被告古思堯(74歲,技術員)被控一項侮辱國旗罪,指他在今年 7 月 15 日在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 A 座與 B 座地下之間的公眾地區內,公開及故意以塗劃的方式侮辱中國國旗。
被問到是否明白控罪時,古思堯回答「我唔認罪!」,其後才表示明白控罪。古思堯又指,認為就是次案件類型,無論有沒有代表律師,結果都是一樣,因此選擇自辯。
案件原定今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惟因他有另一案在身,故兩案均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審理。 被告在去年被票控沒有遵從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被罰款5000元,但他未有邀交罰款。主任裁判官嚴舜儀今批准他在 9 月 30 日前付款,否則將以 14 日監禁代替。
古思堯過去已曾七次因為塗污國旗、區旗等而被判監。他上月向傳媒證實患直腸腺癌第四期,醫生促他盡快入院治療,但他堅持在 7 月 1 日上街抗議,之後才排期入院。
案件編號:KCS381/2019、WKCC2383/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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