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政府制裁11名中港官員,包括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港澳辦主任夏寶龍、副主任張曉明、律政司長鄭若驊、保安局長李家超、警務處長鄧炳強、前處長盧偉聰、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曾國衞、中聯辦主任駱惠寧、中央駐港國安公署署長鄭雁雄及香港國安委秘書長陳國基,指他們破壞香港自治,以及限制港人的言論同集會自由。他們在美國的資產會被凍結。
美國財政部指林鄭月娥直接執行北京壓制香港自由與民主進程的政策,她在去年推動修訂逃犯條例,在香港引發大規模示威,她亦被指定參與制訂、通過及執行港區國安法。外電引述消息人士指,華府在林鄭月娥宣佈押後立法會選舉一年後,加強審議制裁。美國財政部又在網站上載被制裁人士資料,包括職位、身份證號碼,甚至地址。財長姆欽說,美方未來會繼續運用行政命令賦予的權力,制裁損害香港自治的人。國務卿蓬佩奧在社交網站表示,美國不會對港人被中共殘酷壓迫袖手旁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