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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東京高等法院駁回郭紹傑及嚴敏華上訴

商台新聞

更新於 2020年08月07日10:20 • 發布於 2020年08月06日10:24

保釣行動委員會成員郭紹傑及嚴敏華18年12月到供奉甲級戰犯的靖國神社示威抗議,焚燒戰犯東條英機道具神主牌,被東京法院分別判監8個月及6個月,緩刑3年。兩人提出上訴,被東京高等法院駁回,維持原判,指兩人明顯侵犯禁止參拜以外目的進入靖國神社,違反神社管理權。

郭紹傑及嚴敏華被東京警方扣押10個月,在去年10月才獲釋返港。

郭紹傑在案發當日遭靖國神社的保安人員截著(資料圖片)
郭紹傑在案發當日遭靖國神社的保安人員截著(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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