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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超:跪頸非「殺人武力」 無計劃禁止警員跪頸

Stand News 立場新聞

更新於 2020年07月08日10:45 • 發布於 2020年07月08日10:38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今日(8日)於立法會表示,港府沒有計劃禁止警員使用「鎖頸式武力」(跪頸),強調沒有武力是無風險的。他指過往警隊表現顯示警員能恰當地使用武力,亦沒有示威者在香港警方控制社會活動時死亡,可見香港警隊比美國警方處理遊行示威更好,認為「我哋應該多謝警隊」。

對於今年 5 月,一名外籍男子涉嫌在尖沙嘴街頭刑毀車輛、藏毒及襲警,遭警員跪頸及拘捕,送醫翌日死亡,李家超回應指,法官提交的驗屍報告顯示死者無骨折,也沒有內臟損傷,死因有待進一步的毒理檢測及警方調查確認;至於 12 年的士司機因被拉扯至警車,而導致頸椎移位,其後不治的案件,現正進行司法覆核,不便回應。他澄清沒有人因警員跪頸而死亡,而跪頸次數則沒有統計紀錄。

李家超及後引用《警隊條例》,指出警隊有職責使用合法措施維持公共安全,而警方會根據現場專業判斷而採取適當行動,只有在「必須」及「沒有其他方法」的情況下,才會適當地使用最低武力;又指每名警員都會接受訓練,學習如何安全地使用武力,會保持高度克制。李家超引用《死因裁判官條例》第 504 章,任何在逮捕或拘留的過程中發生的死亡,都需要向死因裁判官報告,他指警方皆依法向死因裁判官報告及調查以上兩個個案,但拘捕過程中的具體細節不適宜在立法會披露。

朱凱廸追問為何連經常被建制派批評警暴嚴重的美國,都決定禁止警員跪頸,但港警卻不跟從。李家超回應,大家都看到美國因為處理遊行示威而有幾多人死亡,正因如此外國才要控制警員執法,「但香港警察自上年六月開始,無一個人因為警方執法而死亡」,但卻有兩人因示威者而死亡及燒傷,認為香港警察面對人生威脅時,也是世界上最能處理暴力及社會混亂的警隊。

譚文豪追問為何要用「殺人武力」對付示威者,李家超表示跪頸不是「殺人武力」,又認為沒有武力是無風險,如何恰當地使用武力、平衡風險與需要才是重點,市民亦可以投訴警員,而拘捕後送醫亦要跟足程序,重申過去警方執法符合要求及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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