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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偲嫣兄姪涉拒捕襲警 官裁定表面證供成立

on.cc 東網

更新於 2020年07月08日06:20 • 發布於 2020年07月08日06:20 • on.cc 東網
裁判官裁定針對李首穎(圖)及其子的指控表面證供成立。
裁判官裁定針對李首穎(圖)及其子的指控表面證供成立。

正義聯盟主席李偲嫣的胞兄李首穎及姪兒李承運涉嫌拒捕和襲警一案,今天(8日)在觀塘法院續審。控方今早舉證完畢後,裁判官裁定控罪表證成立。

控方今早按辯方要求,傳召偵緝女警長陳慧齡作供。辯方指警方事後曾向法庭取得搜查令,要求聯合醫院披露兩名被告的醫療報告,辯方指搜查令只提及案件涉及阻差辦公,沒提及牽涉襲警,亦質疑兩被告的醫療報告根本與案件無關。

陳警長解釋,索取醫療報告是因為次被告李承運報稱在拘捕過程中被警員施襲,首被告李首穎亦報稱心臟感到不適,警方想了解他們的身體狀況。

陳又披露,警方在調查李首穎涉於40年前非禮的案件時,曾於案發前兩個月到其住所找他,惟上門後無人應門。她的同事其後致電他兩個電話號碼,但都無人接聽。後來有自稱是李首穎妻子的女子致電回覆,稱李首穎因向李偲嫣追討一些債項而精神緊張,需接受治療。該女子希望警方在丈夫完成追討債項後,才再找丈夫調查。

辯方指出,事發當日陳警長亦有參與拘捕兩被告的行動,當同事衝入兩被告的單位發現該處並無閉路電視鏡頭後,她便發號施令,說:「得喇,郁佢告佢襲警」。陳否認此說法。案件下午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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