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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籲撤回《逃犯條例》 基督教協進會發聲明 稱國安法應保障人權自由不設追溯力

Stand News 立場新聞

更新於 2020年06月05日08:54 • 發布於 2020年06月05日08:36

全國人大上月底通過訂立港區國安法,教會組織香港基督教協進會今發表聲明,稱港區國安法應保障香港繼續享有人權自由及不設追溯力,又建議 23 條立法後應取消國安法,但未有明言是否支持立法。

聲明指,「港區國安法」相關機構的執法與司法機制,包括調查、搜證、檢控及審訊等,應在香港及按香港法律公開公正進行,以全面貫徹基本法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聲明又稱,為減免香港市民的擔憂,「港區國安法」應不具追溯力。

過去政府一直強調,由於未能為基本法 23 條立法,全國人大才提出港區國安法。基督教協進會的聲明則認為,當香港完成基本法 23 條的立法時,23 條的法例應取代已經訂立的「港區國安法」,亦即設有國安法應有「日落條款」。

聲明又表示,「港區國安法」應與香港司法制度的普通法原則一致,並充份貫徹一國兩制下一直享有的保障人權和自由;亦應保障香港基督教團體,繼續享有與普世及中國大陸基督教交往及合作的自由。

基督教協進會表示,「港區國安法」涉及國家安全及港人福祉,呼籲香港教會及基督徒群體踴躍就「港區國安法」的內容條文發表意見,「願上主看顧香港,賜福國家」。

聲明的前言提到全國人大的看法,指全國人大認為有國家安全的需要,故決定訂定「港區國安法」,繼而提出協進會的回應,但回應僅針對法案的內容,未有明言支持或反對。

香港基督教協進會是香港其中一個規模最大的教會組織,會員包括香港中華基督教青年會、香港聖公會等。組織過去曾發聲明,呼籲政府撤回《逃犯條例》,以及設獨立委員會徹查 612 衝突,但協進會會員之一,香港聖公會大主教鄺保羅,早前以全國政協身份出席兩會時曾稱,支持國安法,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早前接受《香港 01》專訪時亦稱,中央主動立法是「無辦法之中的辦法」,期望外界以「理性、非對抗」方式看待立法,面對任何一個政權都「要用愛去感動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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