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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

拒絕酒精呼氣測試 大律師陸偉雄指亦可判處監禁

on.cc 東網

更新於 2020年08月08日15:21 • 發布於 2020年08月08日15:21 • on.cc 東網
拒交樣本亦可能判處監禁性刑罰。
拒交樣本亦可能判處監禁性刑罰。

藝人楊明發生交通意外後未有進行酒精呼氣測試,究竟拒絕酒精呼氣測試是否犯法?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法庭按不同的超標結果,判處相應刑罰。惟司機不提供任何樣本,法庭便無客觀基礎判刑,亦無法得知司機酒精超標程度有多嚴重,因為法例上有另一條「拒絕提供血液樣本」罪去處理這種情況,杜絕法律漏洞,法庭在審理此類案件時,亦會綜合案情、證據推論司機是否自知酒精超標程度相當高,故選擇拒交樣本,所以亦可能判處監禁性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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