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新聞

大埔公路 19 死九巴車禍 車長認誤殺危駕共 38 項罪 囚 14 年停牌終身

Stand News 立場新聞

更新於 2020年07月07日12:15 • 發布於 2020年07月07日12:08

大埔公路前年 2 月發生九巴翻側車禍,釀成 19 死逾 60 傷。肇事九巴車長今(7 日)在高等法院承認 19 項誤殺及 19 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身體嚴重傷害罪,被判入獄 14 年,終身停牌。法官李素蘭判刑時指,被告的行為似乎因對乘客不滿而作報復,駕駛態度自私,將乘客的安全置之不理。

被告陳浩明(32 歲)案發時為九巴兼職時薪車長。案情披露,被告於 2013 年獲取公共巴士駕駛執照,翌年加入九巴當兼職車長,意外前他只曾駕駛涉事的 872 號線兩次。

被告於前年 2 月 10 日傍晚約 6 時駕駛 872 號巴士,接載 86 名乘客由沙田馬場駛往大埔方向,有乘客曾責罵被告遲到,被告當時沒有回應。當被告駛至大埔公路大埔滘落斜路段,加速至約時速 75 公里,並一直沒有煞掣,最終巴士車身向左翻側。

車禍導致 19 名乘客死亡,年齡介乎 37 至 78 歲;另有 19 名乘客嚴重受傷,需留院 3 日至 96 日不等。據政府化驗所法證事務部人員調查,被告當時以高於平均車速 65% 的時速 75.4 公里駛經事發路段。

案件編號:HCCC324/2019

守護言論與新聞自由。立場新聞,寸步不退。
每月贊助支持立場新聞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