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新聞

劏房戶遭業主濫收水費 律政署不起訴 租戶:投訴機制到底有咩用

Stand News 立場新聞

更新於 2020年08月15日10:27 • 發布於 2020年08月15日10:27

不少劏房業主自行安裝分錶計算水費,濫收租戶水費,使他們生活百上加斤。「關注基層住屋聯席」今(15 日)舉行記者會,有受影響租戶經水務署特別設立的熱線投訴後,律政署最後決定不起訴業主,「提交咗證據都立唔到案,投訴機制到底有咩用!」聯席建議政府將投訴機制透明化,及規定業主依據電力公司、水務署的收費標準於租約清晰列明水電費計算方式。

水務署現時特別設立一條「懷疑濫收水費舉報熱線」供租戶投訴,不過「聯席」認為宣傳不足,一年多以來,只接收了三宗投訴個案,投訴的成立個案為零,而三宗投訴最終都因不同原因而無疾而終。劏房租戶甘先生指,所居住劏房的每度水收費 14 元,他一直以為收費是「公價」,其後才發現官方首 12 立方米的用水量是免費,即使是達最高用水量,每度水都只是收費 9 元。

他稱一般租戶並非直接將租金交給業主,而是交給「二房東」或地產代理,因此追討濫收水費時,未能直接追訴業主。水務署三次派員到單位蒐證,「我口供落咗半日、將所有單據畀晒佢,每個月收多咗幾多都好清楚。」水務署將證據提交予律政署,由律政署決定是否起訴。惟至 7 月底,甘先生收到水務署電話回覆稱,律政署決定不起訴業主,甘先生沒有辦法再追究下去。

甘先生不滿結果,質疑水務署沒有權力,即使署方覺得有問題,最終決定權仍在律政署手上。他表示:「去到律政署,點解一句話證據不足就唔再控告,我好不解。究竟水務署條例令佢不足以控告,定係水務署做事就係咁?無論邊一方都係極唔合理。(業主)利用水務署條例漏洞去濫收水費,有投訴機制後,租戶所有嘢都做足,提交咗證據都立唔到案,投訴機制到底有咩用!」

「關注基層住屋聯席」認為,政府部門之間的矛盾,導致租戶未能受到合理保障,無了期的投訴過程,更是間接縱容業主繼續濫收水費。他們建議水務署將投訴機制透明化,政府亦應規定業主依據電力公司、水務局的收費於租約清晰列明水電費用如何計算,避免出現濫收情況。

 

守護言論與新聞自由。立場新聞,寸步不退。
每月贊助支持立場新聞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