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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中大學生會會長等五人被指非法集結 控方申請警員保密令致案件再押後 官批做法不理想

Stand News 立場新聞

更新於 2020年07月08日15:52 • 發布於 2020年07月08日10:52

去年 10 月 20 日,網民發起九龍遊行,抗議「禁蒙面法」,其後演變成激烈警民衝突。前中大學生會會長區倬僖,聯同三名男學生及一名機電工程處主仼,同被控一項非法集結罪,各人另被控襲警及藏有攻擊性武器等罪。控方今(8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加控五人身處非法集結時蒙面罪,繼周一申請警員匿名令後,再申請使用屏障及特別通道。裁判官嚴舜儀批評做法不理想,控方應該盡早及全盤考慮相關保密措施,而非「處理完兩項,又再申請兩項」。裁判官就申請身份保密令於 10 月 30 日作出裁決,屆時亦會處理被告答辯。

控方加控五名被告蒙面罪

控方今向五名被告加控身處非法集結時蒙面罪,指他們在非法集結時,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辨識身分的蒙面物品,即口罩及圍巾等。辯方指今日原可答辯,惟開庭時才得悉控方新增控罪,故須申請押後案件,等候索取法律意見。

裁判官嚴舜儀於周一(6 日)批准兩名警員匿名令。控方今進一步申請 5 名警員身份保密令,包括作證時使用屏障及特別通道。裁判官批評做法不理想,控方應該盡早及全盤考慮相關保密措施,而非「處理完兩項,又再申請兩項」,導致案件不斷押後。案件發生至今接近一年,被告仍未能答辯,會影響被告及證人,稱:「要回憶返年半之前嘅事,對邊個嚟講都係壓力。」

辯方預計審 7 至 10 天

裁判官稱當中涉及 17 名證人,詢問辯方預計審訊時間。辯方稱如所有被告不認罪,預計 7 至 10 天。裁判官聞言嘆氣,指法庭難以安排連續檔期,「就算今日我要排(期),到 10 月先可以畀到連續日子,之後再拎期一定係出年日子。」

裁判官要求控方在七日內,扼要地向辯方指出申請原因及顧慮,讓辯方盡快合理評估及回應。裁判官就申請身份保密令於 10 月 30 日作出裁決,屆時亦會處理被告答辯。

五名被告依次為謝煒洛(21 歲,學生)、區倬僖(21 歲,學生)、胡耀生(48 歲、機電工程處主仼)、梁馨駿(20 歲,學生)及楊卓穎(20 歲,學生)。五人被控於 2019 年 10 月 20 日,在旺角亞皆老街近塘尾道的交界,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

謝煒洛另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警長 X,以及管有攻擊性武器或其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即一塊石頭、一塊磚頭及一把鉗;他另被控管有物品意圖摧毁或損壞財產,即保管或控制一罐噴漆。

胡耀生另被控一項阻差辦公罪,指他於同日同地故意阻撓總督察 Y,以及管有攻擊性武器或其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即保管或控制一支行山杖、5 條膠索帶及一卷黑膠紙。

梁馨駿及楊卓穎分別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或其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梁被指在同日同地管有黑膠紙;楊則管有一包膠索帶和一支行山杖。

案件編號:KCCC559/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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