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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處稱傳媒失實報道青山灣羈留者情況 關注組斥處方「無視自身問題」

Stand News 立場新聞

更新於 2020年08月14日07:02 • 發布於 2020年08月14日07:02

《立場新聞》於 8 月 6 日起發表一連串報道,指有巴基斯坦裔羈留者於屯門青山灣入境事務中心(CIC)絕食,抗議入境處無限期羈留免遣返聲請人,並以不人道方式對待拒絕領取膳食的被羈留人士,部分人更停止飲水,引起外界關注。入境處在 12 日晚上發稿,不點名批評網媒失實報道,「罔顧事實,企圖誤導公眾」。一直關注事件的「CIC 關注組」昨日(13 日)發稿,譴責入境處以治安為名掩蓋真相,污名化被羈留人士,而且「無視自身問題」。關注組又指,跟進事件的媒體「一直盡心履行職責」。

CIC 羈留時間不合理地長   構成「無限期羈押」指控

入境處曾經表示,相關網媒無理指控處方「無限期羈留」免遣返聲請人。關注組表示,「無限期」並非單指「永遠」,而是「被拘押的時間,遠遠超過最低限度的合理時長」,有關講法具備國際支持:「根據聯合國酷刑問題特別報告員於 2013 年,有關美軍於關塔那摩灣海軍基地的人權調查報告,『無限期拘留』的意思,是指關押時間不合理地長,對被羈留者製造不必要且嚴重的心理壓力」。

關注組說,《立場》報道在文中已經詳細說明 CIC 的關押準則不清,羈留人士對自己的人身自由為何、將如何被剝奪皆不理解,「這足以構成無限期羈留」。其中報道提到《入境條例》第 37ZK 條列明,入境事務處處長、入境事務處副處長或入境事務處任何助理處長可以運作權力羈留聲請人,「以等候其酷刑聲請的最終裁定」,換言之處方可以「無限期羈留」聲請者,而多名羈留人士亦不清楚自己可以被無限期羈留。

斷水、單獨羈留非「空穴來風」

入境處亦在新聞稿當中指控說,有羈留人士已斷水 7 日或被單獨羈留的說法不符事實。關注組表示,記者揭露羈留者的遭遇,然而入境處未能具體公開真實情況,卻「隔空指責一名只能透過每日 15 分鐘跟訪客會面時間,向記者來表達自己處境的羈留人士說謊,當中的話語權落差之大,實不應該用數句來訴說『真相』」。

關注組補充,根據絕食者的說法,入境處並無主動強制任何人斷絕飲水;是絕食人士當中有最少 3 人自願斷水,以自殘控訴入境處,要求盡快獲釋;另外關注組從探訪得知,有參與絕食者在 6 月 29 日參與絕食行動之前,曾因要求服用 CIC 名單以外的長期藥物,而被兩度單獨囚禁以作懲罰,另外也有超過 1 名獲釋者表示,自己一度發起單人絕食,並因而被單獨囚禁以作懲罰,「由此可見,有羈留人士被單獨羈留之說,絕非空穴來風。」

批入境處以「有罪推定」原則進行羈留

入境處在新聞稿又說,網媒未有考慮個案涉及非法入境、逾期逗留、曾犯嚴重罪行,獲釋後可能再次犯罪或潛逃,構成治安風險,關注組嚴正指出,入境處的指控對於已經完成服刑的更生人士作出「有罪假定」,違反《香港人權法案》,另外在 CIC 羈留的人士,全為服刑完畢的「無罪之身」,只是因為等候遣返或領取「行街紙」而被羈留。關注組呼籲,入境處響應外界「給他們多一次機會」的期望,停止以「有罪推定」原則看待被羈留人士。

關注組並且說,對於入境處指部分人「可能潛逃」,關注組希望入境處提供他們「可能潛逃」的詳盡資料及計劃,又指對於免遣返聲請或者酷刑聲請者而言,由於犯罪紀錄成為他們能否成功移居的關鍵,因此他們的犯罪成本比一般人高,「香港作為文明的城市,任何人根本就不該以預計一個人可能會犯罪為由,而將他無限期關押」。

關注組最後表示,期望入境處將來能承諾採取更多有效行動,亦誠意邀請入境處與各界合作,以羈留者健康為本,改變羈留與醫療安排,關注組將密切留意事態發展,為絕食人士提供支援,持續關注 CIC 當中的人權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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