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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內地生畢業禮涉持刀唱國歌 獲撤控准簽保守行為 官質疑:嚴重過雷射筆

Stand News 立場新聞

更新於 2020年07月13日15:44 • 發布於 2020年07月13日12:08

去年 11 月中文大學舉行畢業典禮,大批畢業生戴上頭盔及口罩等遊行至百萬大道,期間高叫口號。一名中大內地生突然走到遊行隊伍附近,揮動生果刀並高唱中國國歌,其後被保安帶走。他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早前獲准保釋候訊。案件今(13日)再提訊,控方同意被告簽保守行為,撤回控罪。他最終獲准以 2,000 元簽保、守行為 24 個月,另須支付堂費 1,000 元。

蘋果報道,署理主任裁判官溫紹明在庭上多番質疑有關決定,指被告持刀時附近有人,情況嚴重,「點都嚴重過雷射筆,危險好多,雷射筆簽保都要考慮下」。控方則重申被告沒有傷害人,加上只屬初犯,考慮到其背景及年紀,決定給予機會。法官其後指,雖有雷射筆案以簽保了結,但只屬少數,不過准許被告簽保不是法庭決定,而是控方提出。因此最終接受控方申請,向被告解釋簽保守行為不會留案底等。

被告李丹石(20 歲,中大學生),原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指他於 2019 年 11 月 7 日,在中大中央校園大學圖書館外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把 20 厘米長的刀。

根據被告同意的案情指,去年 11 月 7 日,一群中大畢業生在中大中央校園叫口號,期間被告突然伸出一把 20 厘米長的生果刀,高唱中國國歌,持續約 40 秒後將刀丟到地上。及後大批記者衝上前訪問被告,被告在中大校園保安護送下離開,被帶往馬鞍山警署。

被告在警誡下指,案發前一天一名科大內地生被打,「怕俾人打,就帶刀子傍身」。他指案發時在圖書館內,聽見外面有學生高叫口號,突然感受到高唱國歌的衝動,故他離開圖書館,拿出生果刀保護自己,並到該些中大生附近高唱國歌。他又指唱完後,把刀丟到地上以展善意。他指無意恐嚇或傷害任何人。

案件編號:STCC1239/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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