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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荃葵青遊行】20 歲男涉藏雷射裝置 被控管攻擊性武器及暴動等罪 控方擬與深水埗衝突案合併

Stand News 立場新聞

更新於 2020年06月05日09:50 • 發布於 2020年06月05日09:49

去年 8 月網民發起「荃葵青大遊行」,期間爆發激烈警民衝突。同日晚上,有示威者轉至深水埗聚集,遭警方驅散時被捕,10 人被控非法集結罪。另外一名 20 歲學生涉於荃灣暴動、深水埗非法集結及藏有雷射裝置。兩案今(5 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再提堂,並押至 24 日轉介至區域法院處理,控方透露屆時會合併案件。

被告蔡子聰(20 歲,學生)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非法集結及暴動罪。控罪指他於去年 8 月 25 日,在荃灣楊屋道參與暴動、同日在深水埗警署和長沙灣道交界附近的欽州街非法集結,及管有兩個可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

同日晚上深水埗衝突,10 人同被控一項非法集結罪。被告依次為葉卓邦(17 歲,學生)、林嘉豐(36 歲,無業)、林浩廷(28 歲,測量員)、林易津(25 歲,地盤工人)、韓紫彤(23 歲,無業)、吳南海(20 歲,侍應)、黃澤鋒(21 歲,學生)、唐恒輝(23 歲,學生)、龔漢文(23 歲,港鐵技工)、盧宇栢(19 歲,學生)。

控罪指,他們在去年 8 月 25 日,與蔡子聰在深水埗警署和長沙灣道交界附近的欽州街參與非法集結。葉卓邦另被控同日在福華街與欽州街交界參與非法集結。

案件編號:KCCC253/2020、59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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