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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

【英超】曼城禁賽歐戰兩年上訴成功 可出席下季歐聯 避星散危機

明報

更新於 2020年07月13日15:10 • 發布於 2020年07月13日09:17

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今日在瑞士總部洛桑宣布,曼城就被禁歐戰兩年禁令上訴得直,但仍需罰款1000萬歐元(約8770萬港元)。曼城隨即發表聲明:「歡迎今天的裁決。這是對球會立場的肯定。」

曼城於2月被判2012至16年間違反公平財政條例(FFP),被禁戰歐洲賽2年和罰款3000萬歐元(約2.6億港元)。曼城及後上訴,CAS今判上訴得直,令「藍月」可以今季英超亞軍資格,出席下季歐聯,也避過今夏星散的危機,而曼城中場奇雲迪布尼日前已暗示,即使球隊無緣歐戰兩年,仍會留隊。

歐洲足協(UEFA)亦發出聲明,明白CAS認為證據不足以指控曼城,並重申不會改變公平財政條例保護各球會,以及協助球會實現財務可持續發展的原則。惟西甲會長泰巴斯不滿判決:「瑞士是有着悠久仲裁歷史的國家,但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在水平以下。」英格蘭隊名宿連尼加則表示:「很難想像UEFA的FFP規則能在這種情况下繼續下去。事實上,UEFA能承受這後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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