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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制裁】彭博:有香港美資銀行暫停被制裁官員賬戶 或違國安法

Stand News 立場新聞

更新於 2020年08月10日12:21 • 發布於 2020年08月10日11:07

美國日前宣布制裁 11 名中港官員,包括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警務處長鄧炳強、中聯辦主任駱惠寧等。《彭博社》今日引述知情人士指,有在香港運營的銀行正加強審查客戶,最少一家美國銀行正採取措施,暫停與被制裁官員有關的帳戶。這些銀行或違反《港區國安法》當中,禁止受外國指使制裁香港及中國的條款。

報道引述拒絕具名的知情者指,有一家美國美國銀行正在採取措施,暫停與一些受制裁官員有關的賬戶。另外有兩家主要的中資銀行正根據風險承受能力和規例要求,評估需要採取的措施。

根據《港區國安法》第 29 條,直接或間接接受外國指使、控制、資助,或以其他形式支援對香港特區及中國制裁、封鎖或採取敵對行動的,均屬犯罪。《彭博社》報道形容,實施制裁的銀行將面臨違反國安法的風險。報道引述日本大和資本高級經濟師賴志文指,銀行業正處於困難的情況,「他們要考慮到國安法」。

今年 7 月《港區國安法》實施後,美國總統特朗普已簽署行政命令,聲言將制裁多名中國及香港官員,美國財政部上周五(7日)公布制裁名單,有 11 名中港官員,包括夏寶龍、張曉明、鄭雁雄、駱惠寧、林鄭月娥、鄭若驊、李家超、曾國衞、鄧炳強、盧偉聰、陳國基。

根據美方制裁,被制裁的中港高官在美資產,無論直接或間接持有,只要超過一半權益,就會被凍結,以及需向美國外國資產控制室 OFAC 申報。除非美國當局許可,否則任何當地機構均不可與被制裁人士有業務往來,或向對方提供資金、貨品或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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