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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留者絕食抗爭.下】聽見絕望悲鳴的支援者:不能丟下他們

Stand News 立場新聞

更新於 2020年08月07日16:11 • 發布於 2020年08月07日12:58

請先讀【羈留者絕食抗爭】上篇:青山灣首次被聽見的呼聲:不自由毋寧死

沒有外界支援,CIC 內的聲音,恐怕永遠無人聽見。

第一把自 CIC 傳出的聲音,屬於已被羈留長達四年的越南船民武文雄。

2018 年 7 月 19 日,張超雄與多名立法會「跟進免遣返聲請統一審核機制有關事宜」小組委員會成員,到青山灣入境事務中心(CIC)作公務參觀 。

入境處職員帶著他們一行人視察中心設施, 9 樓作羈留女性之用,較光猛、設有板床,但 5 樓男層環境卻差天共地,牆上有塗鴉,寢室一張床也沒有,羈留者需席地而睡,摺疊好的毛氈和枕頭放在地上,牆上畫滿塗鴉。待一年後張超雄重訪,才見有床。

2018年男羈留寢室環境惡劣,牆上滿佈羈留人士塗鴉,翌年張超雄重訪,已重漆(受訪者提供)
2018年男羈留寢室環境惡劣,牆上滿佈羈留人士塗鴉,翌年張超雄重訪,已重漆(受訪者提供)

2018年男羈留寢室環境惡劣,牆上滿佈羈留人士塗鴉,翌年張超雄重訪,已重漆(受訪者提供)

一行人行經日間活動室時,一陣騷動引起張超雄注意,一名眼大大、剃平頭裝的瘦削男子站了起來,手中高舉一封信,奮力揮動。隨行入境處職員大為緊張,張超雄主動行近鐵欄,親手接過這封手寫陳情書,說:「封信係佢哋畀我哋議員嘅,我哋應該收。」

信件經小組,再轉交給議員。信中指,1991 年,12 歲的阿雄(武文雄)在越南船民禁閉營成長,15 歲時因與人爭執傷人致死,被判終身監禁,錯過越南船民本地收容計劃,23 年後刑滿出獄被送到 CIC,等待遣返。(見《立場》另一專題報道

當時阿雄已被羈留兩年。張超雄要求入境處解釋,入境處指阿雄的免遣返聲請有律師跟進,將在短期內被遣返,他信以為真。至今年 4 月,他偕兩位議員邵家臻及朱凱廸再訪 CIC ,駭見阿雄身影,立即問職員:「最長(那個)detain 咗幾耐?」職員答三年多,他追問:「係咪即係阿雄?」職員答是。他一驚,「我就知大鑊,漏咗。」

因為武文雄被羈留四年的案件,令張超雄看見無限期羈留之惡
因為武文雄被羈留四年的案件,令張超雄看見無限期羈留之惡

因為武文雄被羈留四年的案件,令張超雄看見無限期羈留之惡

可無限期羈留聲請人  越南船民已羈留 4 年

張超雄立即致電追問時任入境處長曾國衛,要求酌情處理。曾國衛未正面回應,只稱阿雄因曾犯嚴重罪行,故處理上「無咩彈性」,又著張試找保安局,不久後也就「升官」為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了。張超雄又再去信特首林鄭月娥,石沉大海。

阿雄的免遣返酷刑聲請遭拒,上訴亦駁回,去年 8 月勝出司法覆核,判詞指上訴委員會的決定不合理,案件發還上訴委員會重審,六月聆訊後,仍未有判決。張超雄批評,阿雄在未成年時犯事,經過獄中更生有良好表現,已用了三十年償還錯失,入境處偏偏「一刀切」以嚴重罪行為由,執着於其過失,不願暫時給予他自由,「咁樣係講唔過去」。

阿雄的個案如同一面照妖鏡,入境處手中有權,可無限期羈留聲請人,直至聲請最終判決。

武文雄肖像,《立場》記者採訪時所畫
武文雄肖像,《立場》記者採訪時所畫

武文雄肖像,《立場》記者採訪時所畫

多年來,羈留者幾乎只能沿法律途徑,嘗試挑戰羈留決定。

2008 年,有尋求庇護羈留人士司法覆核成功,上訴庭曾判入境處未有解釋羈留原委,因此羈留不合法,CIC 一度釋放二百人。自此,入境處更新政策,拘留前會先發放列明拘留程序細節的文件,予聲請人簽署。

2014 年,終審法院裁定,按普通法「Hardial Singh」原則,若入境處不能在合理時間內完成遣返或審核聲請程序,處方不能長期羈留非法入境者。此後,有多宗被羈留聲請人向港府起訴非法禁錮(unlawful detention),索取賠償,最長者達三年半。

惟近年情況再度惡化,隨入境處快速處理積壓多年的萬餘宗免遣返聲請申請,與此有關的司法覆核,由 2016 年的 60 宗,至 2019 年飆升 64 倍至高達 3889 宗,立法會議員梁美芬曾公開批評,保安局加重法院工作,將「波」轉到司法部門絕不理想。保安局局長李家超甚至在去年年初建議,除非聲請人獲司法覆核許可,否則入境處可遣返有關人士。

自越南船民禁閉營起,以多宗試驗案件(test case)聞名的人權律師帝理邁(Mark Daly)跟進羈留個案,至今 25 年。近十年來,他所屬律師行曾代表約 100 位 CIC 羈留人士,起訴入境處非法禁錮,申請司法覆核以及申請人身保護令,在法庭挑戰拘柙是否合法,不過近來數宗個案,均被上訴庭否決釋放決定。

他觀察,近年來不僅判刑更苛刻(harsher),連聲請人申請法律援助的門檻,亦越來越高,提出聲請人越發弱勢,律師亦更難將案件提上法庭。

帝理邁又表示,普遍而言,入境處濫用(overused)羈留,而第 37ZK 條只是允許濫用的其中一項工具,而如果法庭能採用更介入的方式,進行判決,就能使行政機關為非法禁錮負上責任,令公義更大程度地得到彰顯,「不幸地,如果法庭越來越對行政機關順從(deferential),入境處就會更有膽(embolden)去羈留(聲請人),或者比佢哋需要用嘅,用得更多,而羈留本應係最後手段(last resort)。」他嘆道,羈留只能在必要情況下使用,「一分鐘非法禁錮都嫌多」,而入境處似乎遺忘這一點。

帝理邁同樣認為,現行太平紳士探訪需要事前安排,機制賦予的獨立監察權力不足,無法進行突擊抽查,CIC 需要獨立機構監察,不能單單仰頼司法機關。

羈留人士如欲循現有機制,作出投訴,也困難重重。今年 4 月公務探訪,張超雄、朱凱迪及邵家臻問及投訴機制,職員稱有投訴表格,但「打鑼咁」找了十多分鐘也不見影,最後辯稱只要登記便能取表投訴。張超雄愕然道:「嘩,咁邊個夠膽問你攞先?」

入境處回覆《立場》指,任何被羈留人士若對羈留決定不滿,均可向法院提出申訴。處方又指,在絕食的被羈留人士當中,有個別人士曾向法院提出申訴,要求法院決定其羈留是否合法及終止其羈留,惟有關申訴均被法院駁回。

張超雄質疑 CIC 與世隔絕,程序公義、法律支援等對羈留者來說,觸不可及,要追討公義,難如登天。CIC 內甚至無法影印文件,羈留者 G(化名)正就酷刑聲請被拒上訴,入境處要求他一併提供代表律師的地址、案件證據以及案件有關的證明文件,但他無法律代表,無法聯絡外界,「一日我喺度就唔可以(畀到文件)」。

人權律師帝理邁跟進 CIC 個案多年,直指入境處濫用羈留
人權律師帝理邁跟進 CIC 個案多年,直指入境處濫用羈留

人權律師帝理邁跟進 CIC 個案多年,直指入境處濫用羈留

CIC「鬼故」:東歐女子疑因單獨囚禁  精神出現問題

在日復日的羈留之中,在司法制度中困獸猶鬥,羈留者的聲音無人聽見。屯門黃金海岸附近有住戶說,每一天晚上均會聽見 CIC 傳出淒厲的尖叫聲。

羈留者提到武文雄被羈留四年的故事時,有時還會帶點恐懼地補上一句,說有位東歐女人Y(化名)被羈留在四樓醫院病房,不知多久,精神已出現問題。

宛如一則 CIC 的鬼故事,聽過她的人多,見過她的人少。

2018 年,張超雄曾到四樓醫院視察,有五間單獨囚室,裡面無窗,鐵床和馬桶相鄰。其中一間鋪上防撞墊,門上僅有一道罅隙用以送飯。他看隨一名樣子憔悴、精神甚差的長髮東歐女子 Y 在內,對方嘗試以英文跟他們說話,又提到「好慘,困在這裡很多日,入面無廁所,又無床」。入境處職員隨即上前叫她不要打擾議員,並把一行人帶走。張超雄後續詢問時,職員答:「佢精神有問題,所以擺佢喺度,唔駛驚呢度係醫院,我哋有醫生有人照顧佢。」

該名女子被單獨囚禁的時長,不得而知。《入境(被羈留者的待遇)令》附表 1 第 13 條中規定,如羈留人士違規、不服從命令、製造滋擾或破壞,在妥為研訊及給予機會辯白後,主管人員可隔離拘禁不超過七天;若未經被羈留者同意,亦不得超過七天。

不過,CIC 違反此條款,早有先例。去年曾在 CIC 羈留逾 4 個月的女尋求庇護者 S,曾因舉手詢問被囚原因,在無辯白情況之下,被單獨關柙足足 12 天。 

她形容,當時腦袋一片空白,像是行屍走肉一般,至今造成深深創傷。在她眼中,單獨囚禁是最可怕的遭遇。

2018年,張超雄到 CIC 公務探訪時拍下單獨囚禁室的環境 (受訪者提供)
2018年,張超雄到 CIC 公務探訪時拍下單獨囚禁室的環境 (受訪者提供)

2018年,張超雄到 CIC 公務探訪時拍下單獨囚禁室的環境 (受訪者提供)

S 曾住在四樓醫院兩個月,與 Y 同房,指她是俄羅斯人。S 多次嘗試與 Y 對話但無回應, 惟 Y 精神似出現問題,不時作不尋常舉動,例如一天沖涼四五次,會突然大笑,又對茶杯說話,亦曾突然暴怒打人,甚至不斷拔頭髮,兩個月內將一頭長髮逐點拔個清光。

直至早前張超雄從絕食者口中得知,仍有一名東歐女子長居病房,憂心是前年所見同一人,遂要求探訪,不過職員指她精神狀態不佳,不願會面。

記者在上月 31 日探訪 Y ,獲首肯會面。 Y 的檔案指她是俄羅斯人,並附有她初進 CIC 時的照片,仍是長啡髮白人女子,當她現身探訪室時,卻蓄短髮,戴着口罩,身穿軍藍色家居服,容顏憔悴、眼睛通紅,頸和手臂均有紋身。她皺著眉頭,以不流利的英語詢問記者身份,被問到在囚多久時,以東歐語喃喃說了幾句才表示「好耐(long time)」,然後問記者可否給她一千元,追問用途,她則答道:「為咗出去(To get out)。」

短短數分鐘,Y 看來精神恍惚,困惑而混亂,其後更稱要中止會面,自行走開躲在等候室。入境處職員告訴記者,她平日沉默寡言,並認為她有精神問題。

張超雄擔心 Y 的精神狀態,指入境處運作守則表明,「一個人精神狀態咁唔穩定和不健康之下,係唔適合困喺嗰度」。入境處羈留政策文件中,均列明「可考慮不予羈留」的因素,包括「正處於嚴重醫療或精神不健康狀況的人士」。

截至今日(7 日),CIC 關注組試圖再探訪 Y,登記探訪職員指查無此人,亦無說明其去向。

處方早前回覆查詢時,指 CIC 現時並沒有被羈留人士因病或精神問題、被安排單獨羈留或留在醫院病床多年的個案,亦未有備存因健康問題獲批到醫院診症的羈留者數字。

CIC 落成 15 年爆多起大型絕食事件

一紙「行街紙」按《入境條例》第 36 條發出,以擔保代替羈留。持有「行街紙」者,不論是基於人道理由申請逾期留港,或正申請居留權,即使定期向警署或入境處報到,亦可予以羈留,送到 CIC ,等候遣返。

388 名被羈留人士中,來港尋求庇護,提出免遣返聲請者佔約 300 人。2014 年入境處自聯合國難民署接過免遣返聲請的審核權力,翌年積壓的聲請個案即破萬宗,近年處方快速處理個案,問題延綿至今。

CIC 關注組成員 Anna 批評, CIC 著意消磨羈留人士心智,令他們放棄留港。拆磨之下,剩下接受現實,或者反抗一途。

翻查以往報導,自 CIC 在 2005 年啟用,計入是次絕食,總共發生 5 宗大型絕食事件。CIC 關注組從前羈留人士口中,得知 2009 年、2017 年、2018 年均曾有絕食事件,但詳情未知。換言之多年來絕食行動至少 8 起。事件一再重演,但訴求幾乎一致:抗議無限期羈留。

不過,報導多數「單聲道」引述官方消息,而羈留者的聲音一直難以傳出,無法被聽見。

2008 年那一次絕食由 18 人發起,持續一周,高峰期有 145 名羈留者參與,並拒絕返回囚倉。他們因入境處延宕遣返程序爆發不滿,其中一人已在監獄服刑九個月,等待遣返回國,卻再被入境處羈留近三年半。無計可施下,羈留者甚至嘗試寄信給傳媒投訴發聲,但信件卻被中心職員攔截,求助無門。

多年來探望 CIC 羈留人士的甘浩望神父估計,聽過至少十多至二十起絕食事件。

當中,印度人 Happy 曾被羈留 15 個月,在 2012 年聯同其餘 4 人,絕食足足 74 天,可能是最長一次,但外界從不知情。Happy 憶述,當時絕食者們只能躺在四樓醫療層的床上,足足兩個月,身體變得虛弱,有同伴無法站立、暈倒,CIC 主管人員才答應他跟個案主任商討,着他先回復健康。他在一兩個月後獲釋。Happy 認為入境處不在乎羈留者死活,只怕要負責,「(我哋)真係要絕食到死為止……佢哋想放人,其實就可以放。」

2006 年 CIC 有羈留者絕食時,張超雄已關注事件,並入內探望。他指,當局往往回應會跟進就了事,而即使個案在酷刑聲請上訴委員會進行聆訊,基於私隱,律師也甚少透露個案狀況,令議員難以了解,加上被羈留者最終往往被遣返,留港時間較短,難以持續追討公義,要跟進甚難,直至武文雄個案出現,「至少咬住一個 case 將問題帶出」。

CIC 關注組成立 源自反送中不公義插曲

直至第二把聲音傳出 — 2019 年,報導反送中運動的印傭 Yuli Riswati 被無理羈留為止,CIC 的惡名才真正為大眾所知;全港首個關注 CIC 內羈留人士權益的組織,才因而誕生。

印傭 Yuli Riswati
印傭 Yuli Riswati

印傭 Yuli Riswati

去年初,Yuli 與僱主簽訂兩年僱傭合約,其後忘記續領工作簽證,並自發在反送中運動採訪,疑因此遭入境處針對,年底被指工作簽證逾期未續,關柙在 CIC 多日。

CIC 關注組成員 Amy 結識 Yuli 多時,當時正以她為主題,拍攝紀錄片。上庭後,逾期居留獲撤控,二人以為雨過天青,Amy陪她到九龍灣午餐,取回證件,沒想到翌日,駭然聽見她被羈留的消息,形容「十萬個surprise」,根本沒想過處方有權忽然羈留任何人。處方以她在港無住址、無家人為藉口,將她扣留在 CIC,Yuli 被強迫撤銷簽證續期,迅速遭遞解出境,事件被外界質疑為政治檢控。

初次到 CIC 探訪時,Amy驚見 Yuli 蓬頭垢面,並哭訴受不人道對待 — 她信奉伊斯蘭教,CIC 卻不准戴頭巾,被男性看見頭髮,有違她的信仰。事後 Yuli 甚至透露,進入 CIC 被兩次裸體搜身時,入境處竟安排男醫生負責,更觸摸她的身體。

Amy 與十多名友好商量,遂決定 12 月初發起兩次抗議,以及在愛丁堡廣場舉行聲援集會,過百人參與。

最終 Yuli 雖被遣返,仍留下心願,希望幫助其他 CIC 羈留者。

2 月底,曾支援 Yuli Riswati 的多個本地組織及友好再開會,會上決定跟進事件,並即場成立 CIC 關注組。待 5 月疫情稍緩,幾位成員就到 CIC 門外進行問卷調查,同時派口罩和搓手液,成功與 60 多位親友及前羈留者攀談,了解鐵欄後的情況。

關注組發現 Yuli 的遭遇只屬冰山一角,調查顯示的情況遠比想像中嚴重,不少剛獲釋的前羈留者,一邊拿著盛放隨身物品的透明膠袋,一邊激動地投訴不人道對待。各成員認為不能坐視不理,遂聯絡前羈留者舉行茶聚,深談 CIC 內的遭遇。有數名前羈留者明知或遭入境處「報復」,撤銷「行街紙」或再囚於 CIC,亦誓要公開中心內違規情況。

6 月 8 日首次記者會上,兩名前羈留女性披露在 CIC 內受虐經歷,包括被男醫生裸體搜身、無理單獨囚禁等,外界對傳媒報道反應甚大,事件惹起關注;6 月底羈留者發起絕食,7 月初,關注組與絕食者親友到 CIC 外抗議、聲援;月中,絕食三周後,他們到入境事務大樓外請願,將寫上「人權」、「新官上任」的蛋糕,擬送給新任入境處處長區嘉宏,又發起緊急聯署聲援,逾二千多名香港市民簽名。

早在2000年,甘仔已曾為 CIC 前身域多利監獄內的羈留者,發起絕食行動
早在2000年,甘仔已曾為 CIC 前身域多利監獄內的羈留者,發起絕食行動

早在2000年,甘仔已曾為 CIC 前身域多利監獄內的羈留者,發起絕食行動

至上周日(2日)神父甘浩望發起五十小時絕食、關注組持「FREEDOM NOW」橫額為他們打氣。張超雄把公眾罕有地關注難民及羈留權議題,歸功於 CIC 關注組一班有心人,不斷跟進、探訪,與親屬聯繫,引起關注,「如果唔係他們,我哋連這些個別人士都唔清楚」。

關注組努力不懈,成功把絕食事件帶進公眾視線,聯署下有過千留言,迴響比想像中大,令 Anna 大為感動。「『香港人 stand by you』、『我哋啲官先會咁對你哋,我哋係唔會咁對你呀』、『外面見』…同平時有關『假難民』爭議嘅港人態度好不同,好開心大眾態度有轉變 。」

Amy 認為,港人過去從未想過自己需要流亡、尋求政治庇護,但經歷過去一年的抗爭運動後,現在會將心比己,對其他地方來的政治犯,有更多同理心。

跟進支援個案困難   一步一腳印

連月來,關注組的跟進工作「無停過」,疫情下在網上開會,各義工自動埋位,靠 15 分鐘探訪了解絕食者的最新進展,又與不同族裔的羈留人士親友和前羈留者聯絡,無間斷更新資料,並定期搞記者會、寫新聞稿、安排示威等,以保持議題關注度。

CIC 關注組成員 Anna 手持大聲公,用英文呼喊:「Release them now!Freedom Now!」
CIC 關注組成員 Anna 手持大聲公,用英文呼喊:「Release them now!Freedom Now!」

CIC 關注組成員 Anna 手持大聲公,用英文呼喊:「Release them now!Freedom Now!」

CIC 羈留人士流動率高,往往早上職員才會在黑板寫上當日獲釋名單,有時義工剛探訪完,轉頭人已獲釋,增加跟進難度。Amy 指,如是者 CIC 羈留者權益議題,十多年來「一直煲唔起」。另一方面,很多獲釋者擔心「行街紙」被入境處取消,甚至被遣返,因而不敢出聲,「問題一路都冇人跟進,其實係因為缺乏持續關注」。

除了破天荒有人關注 CIC 絕食,另一個突破,是絕食行動持續一個月後,入境處終於願意會面。 7 月 28 日,張超雄、邵家臻、朱凱廸三位議員、家屬代表及關注組與處方代表破天荒進行會面過。

不過,這次會面的安排過程既官僚、又轉折,更差點被取消。CIC 關注組早在 7 月 16 日發出緊急聯署時,已提出會面要求,而張超雄向入境處處長要求安排,處長隔周才回應「可以試下安排」,其後又以疫情為由,建議只見三人,後來更試圖取消;張再提議改成網上會議,入境處答案是「不」,指涉及保安問題,必須「面對面」傾。多次來回交涉後,處長才「拍板」同意會面。

CIC 關注組曾在入境處總部外發起聲援,製作「人權蛋糕」祝賀新任處長上任,惟被拒接收
CIC 關注組曾在入境處總部外發起聲援,製作「人權蛋糕」祝賀新任處長上任,惟被拒接收

CIC 關注組曾在入境處總部外發起聲援,製作「人權蛋糕」祝賀新任處長上任,惟被拒接收

不是人人見過的「羈留通知書」

會議歷時約一小時,會上張超雄首次聽聞,處方每月會以「checkbox」形式,為羈留人士作內部評估。

不過,有絕食者及前羈留者向記者表示,從未見過羈留通知書,亦不是每個月收到。有人被羈留 2 個月才首次見到表格,有人說 7 個月內,僅收到三次通知書。 有前羈留者則指,職員會間中召他到辦公地方,在未有解釋內容之下,叫他簽字。

入境處回應《立場》查詢,提供公開文件連結,按《入境條例》第 37ZK 條「等候酷刑聲請獲最終裁定期間的羈留政策」及 32 條「羈留以等候遣送或遞解離境」,文件中羅列多項考慮及不考慮羈留因素。處方又指,就逐個羈留個案的情況考慮各項相關因素,作羈留決定,不能一概而論,但不設任何優先次序或比重,個案不會因某項個別因素,自動導致羈留或釋放的決定。

《立場》另取得一份羈留人士按 37ZK 條所獲的羈留通知書,只在「checkbox」簡單列出 7 個羈留原因,包括「你的酷刑聲請能在可見未來的合理時間獲決定」、「你有機會干犯可判處監禁的罪行」,甚至簡單如「沒有足以支持釋放你的情況」,欠缺詳細解釋。

對比《入境條例》第 37ZK 條的公開羈留政策文件,羈留原因足足有 15 個,行文亦較為詳細,通知書明顯未有包括多個因素,例如是否首度犯事、有「行街紙」時有否犯事、有否說謊或不合作,以至沒有香港固定住處或聯絡人等等。公開文件亦有詳列 7 項「不予考慮羈留」因素,包括「處於嚴重醫療/精神不健康的情況」、未滿十八歲、傷殘人士、育有需仰頼其照顧的子女、懷孕、長者,惟在羈留通知書一概從缺。

羈留原因
Infogram

張超雄質疑,通知書所述的羈留原因屬主觀判斷,多於基於事實,卻完全沒有解釋判斷原因,存在很多解釋空間。

張超雄又批評處方做法欠透明,《入境條例》第 37Z K 條給予處方極大「包底權力」,缺乏有效監察,釋放與否具有相當大空間,當局決定時隨意性高,惟制度設計令羈留者有資訊落差,無法全面得知被羈留原因,而釋放準則亦不一,釋放無期,令不少羈留者感到不忿,等同「無期徒刑」。他敦促處方改善透明度,並公開相關內容,「你要將機制透明化,等人心裡有個底,根據你嘅遊戲規則,我係得或者唔得,至少不會看到不公或不一致的地方,(否則)成日覺得:點解佢得、我唔得?」

有羈留者亦明言,只有羈留有明確期限,才不會再有絕食事件發生。

不自由毋寧死   關注組:聲援只是微不足道

絕食已持續逾月,即使飽受打壓,絕食者寸步不讓,為了自己,不自由,毋寧死;而有這麼一群人,持續聽見他們的聲音,他們的支持又為抗爭注入新力量。

與絕食者同行短短一段日子,Anna 和 Amy 深明制度對羈留者不利,入境處採取「寧枉勿縱」的態度,常常基於他們的刑事紀錄作出羈留決定,Amy 指「佢哋唔係無罪假定,佢哋係有罪假定。」Anna 加一句:「是『有可能再犯案』假定。」她說入境處決定羈留的酌情權極大,「有時會感覺球證、踢波、足總都係佢哋咁」。

Anna (左)、Amy (右)說羈留者絕食多久也好,也會同行到最後
Anna (左)、Amy (右)說羈留者絕食多久也好,也會同行到最後

Anna (左)、Amy (右)說羈留者絕食多久也好,也會同行到最後

沒有眾多絕食者的堅持,談何聲援,Anna 稱關注組在外所做的事微不足道,「成件事最犀利都係絕食班朋友」。家屬企硬、願意出鏡,更是聲援行動能持續的關鍵。「冇家屬,我哋做咩啫?」Amy 說,絕食者堅持多久,關注組都會支援,「唔係點?唔通丟低佢哋?真係好攰,但係唔通唔做咩?」

未來,CIC 關注組將持續運作,做倡議工作,繼續聯絡家屬及前羈留者,並推動「和你寫」、家書等計劃,讓羈留人士與外界建立聯繫。

今屆立法會任期即將完結、不再參選的張超雄,是最關注難民議題的議員,一度被嘲諷性地冠上「難民之父」之名。問他可有後悔為此損耗政治資本?話音未落,他就答:「冇!」他曾居美十多年,幫助當地香港新移民。他認為人在異鄉極需要有人伸出援手,「喺香港鬧緊我嘅人,可能喺美國好多謝我」。

因跟進他口中的「倒米議題」惹來周身蟻,他毫不介懷,卸任後仍會在其他崗位,跟進一切弱勢的議題。他堅信所做的事是正確,「呢啲基本原則嚟,諗都冇諗過會後悔,」他停頓,忍不住咧嘴大笑,說:「好似後悔做個好爸爸咁,冇可能㗎嘛?」他的笑聲朗朗,似要把這些年承受的非難通通拋在身後。

雖然香港「自身難保」,但他看見,CIC 這群人與香港人難民一樣,因為受迫害,逃到另一個地方,卻反受酷刑,他寄望港人不要忘記這群最被忽略的人,亦持續關注事件,別讓「政府又可以撥埋一邊算數」。

立法會議員張超雄多年來關注 CIC 內羈留人士的權益
立法會議員張超雄多年來關注 CIC 內羈留人士的權益

立法會議員張超雄多年來關注 CIC 內羈留人士的權益

CIC 關注組是首個團體,跨越羈留所的牆,以行動聲援抗爭中的羈留者
CIC 關注組是首個團體,跨越羈留所的牆,以行動聲援抗爭中的羈留者

CIC 關注組是首個團體,跨越羈留所的牆,以行動聲援抗爭中的羈留者

文/ Seb、鄭祉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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